桐乡市教育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08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制度建设,优化内容载体,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及时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稳步有序地推进“桐乡教育网”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并不断进行载体创新,较好地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全面畅通。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施勤高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指导校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担并设专人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年初,通过机关工作大会,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专门编发《桐乡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下半年,我局安排人员参加了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版)的专题操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水平。

三是保障公民权利,主动稳妥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09年度我局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达126条(累计323条),占全市各类政府公开信息总量的百分之六。

2009年度,我局通过“桐乡教育网”这一网络平台,公开政务公开类信息247条,网站公告类信息78条,法规政策类信息51条,招投标类信息209条,教育收费类信息9条,招生办学类信息7条,及时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增强了教育工作的透明度。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我局还将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组建、新教师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等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热点问题和及其他重要教育信息,通过“一把手与网民面对面”、“菊乡茶馆”、《嘉兴日报.桐乡版》等途径主动适时地传达到社会公众,积极宣传我市教育事业的新成就,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申请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具体政策之前,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科室和学校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四是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0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一是利用机关大楼搬迁的契机,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三是继续做好“桐乡教育网”建设工作,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