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旅游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领导。旅游局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和改善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规划科、市场科、行管科、信息科、质监所等相关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各项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制度。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旅游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建立了目标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对信息收集、整理、审定、发布,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三是建立了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反馈投诉处理意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拓展服务。建成了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txlyj.tx.gov.cn),设立了政务公开、办事大厅、协同办公、旅游资讯等栏目,实现旅游系统无纸化办公,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桐乡旅游,方便群众咨询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在桐乡市政务网站上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

(一)机构概况

(二)政策文件

(三)报告统计

(四)发展规划

(五)工作信息

(六)行政执法

(七)人事信息

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没有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旅游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宣传力度需要加强。下一步,旅游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量,强化宣传教育,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

七、其它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