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
发布时间:2013-03-08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局结合文化、体育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优化公开载体,及时整理发布政府信息,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全面畅通。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党委、行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年初局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分工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党委委员范方明负责分管,日常业务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担,并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收集整理、统一发布。成立了由局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选派的信息员队伍,把局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考评范围。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配套措施。我局认真执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编制了《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桐乡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别规范表》,制订和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相关部门领导对保密、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核,交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形成了“党委领导、办公室负责、纪检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年初,我局通过机关工作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和《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相关会议、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目前,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通过“嘉兴市文化网”、“嘉兴市体育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上级有关部门尚未出台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具体政策之前,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一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不足有:一是部分科室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加强;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待增加。

201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让更多的人及时了解我市文化、体育信息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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