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x.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8年桐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围绕“风雅桐乡”建设总目标,加强文体惠民活动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程序,坚持政策公开、透明,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体育工作和惠民服务的深入开展。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务文件、文体惠民信息290条。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在局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日常业务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担,并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收集整理、统一发布。
2、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公开内容
我局依照2014年制定的各项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采集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安全、有序开展。在主动公开方面,先由各科室采集、整理相关信息,再由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审核,保密领导小组保密审查,然后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发,最后由信息发布员进行统一发布。整个信息发布过程必须填写《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稿》、《非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查表》,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每条信息发布前都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审核;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截止目前虽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但我局仍旧制定了《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图》: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按收文流程办理,先由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再由责任科室拟定答复内容,局领导审核通过后再向申请人答复。通过规范工作流程,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规范、透明,工作责任也更加细化和明确。根据市里要求,今年新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目录,添加文化旅游和体育两个子栏目,使公开的信息范围更全面、更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包括通过嘉兴市文化网、嘉兴市体育局网站、桐乡市政务服务网、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风雅桐乡微信公众号、浙江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90条,及时将文化体育活动信息、惠民活动信息、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项目、公共体育设施名录、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审批公示、文化和文物市场双随机抽查结果等对外公布。同时重点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选择了9件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社会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从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效,信息发布流程更加规范,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通过自查自评,发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发布的信息与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文件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等。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定期对信息进行梳理,做到分类正确、内容完善。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环节严格把关,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工作创新,提高服务意识,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及时公开。同时要加强宣传,让群众更便捷地查阅所需的政府信息。
桐乡市文化和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年1月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2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