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桐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xxgk.tx.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桐乡市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认真总结经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局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网络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职责,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认真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学习,建立科室信息管理员制度,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桐乡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7〕52号)精神,结合卫生计生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审查程序及相关的责任追究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在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概况、政策文件、报告统计、发展规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人事信息等内容。在形式与内容上,坚持以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为原则。

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于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今年共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政务信息276条,行政处罚结果公开134件,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审批事项1705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件,均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按申请人指定的信息提供方式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不够大、公开载体还不够丰富、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等。

2018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使卫计服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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