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6

  2017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7年桐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运作平台,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鉴于人事变动,重新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信息公开内容确定责任科室,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情况,负责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

  (二)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逐步印发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分类、公开形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并且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制订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组织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

  (三)明确流程,突出实效。进一步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公开信息需由局属相关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各责任科室上报信息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多平台联合,积极发挥网络平台作用。2017年,通过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7条,其中,机构概况37条,政策文件5条,报告统计13条,规划计划2条,工作信息13条,社会管理16条,人事信息2条,公共服务9条。通过政府服务网进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1068条。

  (二)多渠道宣传,实现信息公开效果最大化。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开覆盖面。今年,完成了12期《聚焦综合执法》的拍摄工作,对道乱占、户外广告、数字城管作了专题报道。每月报纸《聚焦综合执法》专刊1篇,新闻稿不少于6篇,市级电视、报社专题报道169次,达到了较好的公开效果。继续完善“桐乡综合执法”官方微信,通过增设“金点子”、“我要曝光”、公厕智能定位查询等栏目增强与粉丝的互动,设计具有我局特色的宣传品,通过留言抽奖、有奖答题等活动增加关注人数,今年以来,共推送微信信息580条。继续发挥“桐乡数字城管”政务微博作用,今年共回复各类咨询、举报67起。做好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新闻宣传应急管理,全年共在微信平台上发布“权威发布”事件7次,及时、准确、全面地用事实回应社会舆论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风向,切实维护我局对外良好形象。

  (三)“阳光执法”,实现执法、过程、结果全透明。2017年度,我局进一步推动已有职能以及新领域行政处罚权职能的行使,在全局范围开展“推行全员执法、打造执法尖兵”行动,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断拓展执法办案的领域和范围,持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为确保执法处罚行为规范公正,我局依法在处罚决定作出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处罚结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得起各种检验。截至12月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2017年1月1日以来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068件,全力推进行政处罚公开透明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以局办公室、法制科、行政许可科为主要责任科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桐乡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公开行政许可程序和行政执法程序,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及时回复各类网上咨询与投诉,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到群众申请2起,均及时进行了回复。其中网络申请1起,信函申请1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工作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局有的科室对实施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时效性。有关信息的审核发布程序还处于磨合、理顺阶段,信息联络员的岗位责任制未能有效落实;有些信息未能及时充实,未能实现信息良性的动态流转。三是对内对外信息未能全面公开,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完整,而且质量有待提高。

  2018年,我局将对照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步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运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升公开工作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