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认真落实上级工作指导、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指导督促我局各科室在各类文件发文稿上标注“是否同意公开发布”一栏,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充分体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并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联系,认真落实其工作指导。不定期向市信息公开办反映我局信息公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其指导,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完善,获得提高。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已设置的栏目,按照《条例》的要求,改进、完善信息栏目中的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优化提升网站服务功能,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以政府门户网站、经信动态简报、大厅电子显示屏为主要载体和途径,主动向社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16年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已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42条,其中本年度新公开信息 246条,分别是:政策文件33条,报告统计2条,规划计划4条,工作信息192条,社会管理2条,财政信息9条,人事信息4条;其中行政审批删除过期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9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公开前的审查审批。经审查后,均已在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及减免的规定,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未违反《条例》规定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条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的信息归类不够准确。目前,我局应公开的信息栏目较多,信息内容涉及的范围较广,归类时难以掌握百分百准确。二应当公开的信息中还存在遗漏。各栏目不够充实,存在着漏放的现象。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领导班子发生调整、变动的实际情况,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责任到位。及时、准确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服务性、时效性。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完善和充实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凡是需要公众知道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予以公布和更新。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三是要认真学习《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继续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和上级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