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气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依法公布本机关201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建立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单位指定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了工作机构具体职责是: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写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以及本单位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抓好重点工作。2012年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真正做到政务对民公开;二是定期对本单位2012年政府信息进行网上发布;三是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和报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网络平台公布了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规则、行政执法范围、工作动态信息等相关内容。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实行全部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包括我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局内工作内容与职能范围,气象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理业务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201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7条。桐乡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并将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本机关网站设置并开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申请或者咨询。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平台公布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的丰富。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较重大的预警信息等,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发布。

三是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还需进一步推进,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气象政务信息的关注度。

四、改进措施

1.进一步重视、加强机制建设,继续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切实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2.提高各科室、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在最大程度上为广大群众获取气象信息提供便利保障。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气象信息的关注度。

桐乡市气象局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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