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气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依法公布本机关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1.局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与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促进作风效能切实转变。实行党组统一领导,规范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

2.分工明确,规范工作职责。按照《桐乡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桐乡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的范围、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及时限,和各科室(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严格按照时间的界限及时完成本单位(部门)职责内的公开工作。

3.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依申请公开的,由局办公室受理,按职责落实承办部门,按流程、期限及时完成;凡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上传公开;其他方式由承办部门负责办理,局办公室进行监督审核,从而保证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创新载体,完善公开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规定,我局努力在规范形式、丰富内容上下功夫。

1.认真做好气象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更新和维护,及时公开各项行政法规政策、年度工作计划、气象事业发展动态,发布各类气象服务信息,不断满足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2016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其中机构概况实际主动公开9条,政策文件实际主动公开13条,报告统计实际主动公开16条,规划计划实际主动公开6条,工作信息实际主动公开34条,社会管理实际主动公开4条,财政信息实际主动公开1条,行政审批实际主动公开8条,行政执法实际主动公开6条,公共服务实际主动公开15条,人事信息实际主动公开12条,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为0件,没有发生群众质疑、投诉、诉讼等问题。

2.重点开展公共气象信息的发布和服务工作。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本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的形式,为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大了公共气象信息的发布和服务工作,通过桐乡广电新闻综合频道《天气预报》等电视媒体,及时发布最新的气象信息和科普知识,提高人们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桐乡气象微博等)发布天气预报信息,提高人们获取气象知识的时效性;通过短信发布平台、96121电话声讯平台等传统的发布方式,拓宽气象服务群体,增强和完善我局气象服务能力;通过在桐乡全市范围内的各级政府、气象防灾减灾联络单位、示范社区、医院等单位布设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这一新型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通过《中国气象报》、省气象局网站、桐乡党委信息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发布桐乡气象事业的动态信息,推动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3.加强网站建设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畅通。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畅通、及时、安全;二是通过领导重视、会议研讨、扩大宣传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关注度,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局没有信息公开办公室,而是由办公室人员兼职承担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宜,人员紧,任务重。

二是认识问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还有些认识不足,思想上重视程度还有所不足,有时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

四、改进措施

1.进一步重视、加强机制建设,继续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切实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2.提高各科室、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在最大程度上为广大群众获取气象信息提供便利保障。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气象信息的关注度。


桐乡市气象局

2016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