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8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2年度,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年初我市出台了对部门主要领导的考核办法,首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上门走访、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要求、汇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季度考评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部门之间工作的不平衡已基本消除,工作人员稳定并做到人员调岗不断岗,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审核审查程序进一步完善,使得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良好格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市继续坚持多渠道、多载体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

(一)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发布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预算和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事项、城乡建设和重大事项、机构设置和职能、人事任免等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底,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895条,其中本年度新公开政府信息9404条。

(二)编印《桐乡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刊发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市政府和市政府办文件、表彰决定、政务活动和人事任免文件,免费发放到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社区、村委会、重点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有关窗口单位共3700份,刊发公文数112件。

(三)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桐乡市城市容貌标准》、《桐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桐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桐乡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桐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公示了《关于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关于我市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等2个听证会公告。

(四)通过嘉兴日报桐乡版公示了《桐乡市城市容貌标准》、《桐乡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桐乡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暂行办法》、《桐乡市市区“城中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桐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桐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桐乡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桐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8个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全市共承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5件,经审查后决定同意公开答复25件、同意部份公开答复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45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2件、其它原因18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开前的审查、审批工作。依法予以公开的,除按照申请人要求的获取途径提供政府信息外,还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查收答复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则做好解释工作,使申请人能理解、接受;接处投诉、举报类6件,并反馈投诉、举报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全市受理的95件政府信息依申请件中大部分是通过网络方式提交和答复的,因此没有产生收费和减免情况,要求通过信件方式答复的依申请件的邮寄、复制等费均由受理机关承担,其它按照《条例》规定未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全市因不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发生4起行政复议申请,其中,维持1件、不予受理1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请2件;引发行政诉讼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撤销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某方面有了一定的突破,但是对照《条例》规定、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部分责任单位领导的认识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20类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的深度还需要提升,主动公开中对于内容的分类把握上还不够准确,对于及时性内容的发布时效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二是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中适用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条款上存在把握不准的情况。三是责任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台账资料建设还不是很完整、很规范。四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载体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还存在不足,现有的载体服务离公众的现实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现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市将按照《条例》和《办法》等的规定及要求,对2013年的工作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强领导干部的业务学习和操作培训。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组织不少于一次会议对各责任部门的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进行业务学习,包括《条例》、《办法》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文件,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法定职责的认识,掌握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程序、依据。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操作指导,使其能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二是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载体、渠道建设。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因此建设好政府门户网站至关重要,根据工作计划,2012年底我市已经完成了网站改版的招标采购程序,本次网站改版以政府信息内容为分类,突出信息及时性、重要性内容的展现方式,同时简化部门发布步骤、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效率。落实以人为本理念,以大众化应用为出发点改进现有多媒体查询点的软件界面,突出简洁、易用。探索在审批中心、档案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掌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的基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定期提出整改要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必须建立完备的审查和审批机制,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指导并规范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建设,建立从信息形成到发布的每个环节的审查、审批手续,做到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