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振东新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区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振东新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责任落实、信息发布、信息保障和办事服务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本区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成立了振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为组员。办公室和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共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其他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承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实施专人负责,工作人员相对固定。通过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了新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桐乡市振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桐乡市振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转发了《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暂行)》、《桐乡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若干规定(试行)》、《桐乡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若干规定(试行)》、《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五个配套制度。研究制订《桐乡市规划建设局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流程细则》并落实本区政府信息产生、信息发布与审核、信息安全、信息更新、信息存档等配套措施。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同时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同时,组织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土资源法》等专题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为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振东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9条,目前位居全市各单位部门中上游。

(二)2011年度公开信息27条:涉及机构概况类3条,政策文件类9条,报告统计类5条,规划计划类5条,社会管理类1条,人事信息类4条。

(三)2011年度以前公开信息142条:涉及机构概况类22条,政策文件类58条,规划计划类19条,社会管理类9条,报告统计6条,工作信息类4条,人事信息类24条。

(四)信息公开采取多渠道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可以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同时对涉及重大(维稳信访)事件的信息,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政法委的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法委(维稳办)及市信访局等相关单位,让市领导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信息情况。另外,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规定,对于不进入市招投标中心的项目,由新区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公开招投标,保证了工程建设等信息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2011年,振东新区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由于振东新区属于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信息发布较为及时准备,因此201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尽管2011年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

1.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合法性审查和保密审查需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需进一步强化;

3.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负责制,明确了科(室、所)长是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责任的落实,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

2.明确公开内容,强化工作职责。公开内容上,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形式上,做到“四个上”,即:上墙、上网、上报、上会。

3.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强化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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