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振东新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区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振东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振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振东新区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机构强领导,整合资源建平台,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振东新区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新区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成立了振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为组员。办公室和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共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其他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承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实施专人负责,工作人员相对固定。通过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负责抓”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保密意识,完善审核机制。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新区实际,以村务公开栏、远程教育等为载体,进行公开。振东新区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做到既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增强法制观念,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请保密部门审定。认真做好了公开前的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公开人、办公室负责人、公开审批人等各项审查审批工作,有效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

(三)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年初,振东新区制定和完善了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在抓好信息全面公开的同时,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力求提高信息公开的运作效率。主要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围绕保证群众民主监督权力,抓好重大决策的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职责范围、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予以公开,做到形式多样化、地点公众化、内容规范化。2013年度,振东新区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3年度振东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27条,目前位居全市各单位部门中上游。

(二)2013年度公开信息55条:涉及机构概况类2条,政策文件类17条,报告统计类19条,规划计划类2条,工作信息类10条,社会管理类4条,公共服务类1条。

(三)2013年度以前公开信息272条:涉及机构概况类29条,政策文件类87条,报告统计类37条,规划计划类32条,工作信息类23条,社会管理类16条,行政审批类13条,公共服务类7条,人事信息类2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打算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2013年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

(二)下阶段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努力完善长效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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