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甸镇人民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屠甸镇人民政府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桐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类别。

2013年,我镇按照《条例》的要求和《屠甸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发布机构职能、动态信息、土地利用及管理、政府财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性文件等各类信息约106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平台6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3年未出现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发布信息量少;从事信息工作人员较少,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桐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屠甸镇人民政府

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