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我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实行升级改造,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受理和回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发布信息。2014年,通过 “中国桐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26条,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重点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信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事项、机构职能和科室设置、人事任免等各类政府信息。编印《桐乡政报》6期,发布市委市政府文件、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文件、表彰决定、人事任免、重点工作通报等。向各机关部门、村、社区、企业免费发放《桐乡政报》4486份。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启用新平台。2014年7月,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新平台建设完成并顺利启用,新平台进一步改进现有多媒体查询点的软件界面,简化发布步骤,并增设自动统计功能,提供高效高质的技术保障,确保信息服务落实到位。二是增设信息查阅点。在原来的桐乡市图书馆、市行政中心、审批中心、档案局信息查阅点的基础上,又在审批中心崇福分中心、乌镇镇政府及濮院、石门、高桥等便民中心增设了五个政府信息查阅点,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落实人员服务到位,使群众查询信息更加简捷、方便。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利用市政广场大型电子屏、桐乡电视台通报政府每月重点工作进程和完成情况;通过《钱江晚报》之《今日桐级》报纸向社会公开政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通了“桐乡发布”、桐乡新闻网、桐乡公安、菊乡清风、嘉兴日报桐乡新闻、钱江晚报今日桐乡、桐乡金盾等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民生信息,政策文件等,让民众掌握信息更便捷快速,较好地实现了政府信息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基本功能。

(三)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制定了《桐乡市2014年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行动计划》(桐政办发〔2014〕58号),加大工作督查,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5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2014年在浙江政务网平台上公开行政许可办件51120项。开展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完成清权、减权阶段性工作任务,全市梳理出行政权力清单4323条,在浙江政务网上公开。同时,加快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启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市文化局主动在公示栏中公开查处的著作权侵权案件2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从2012 年起,市本级及各镇政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均已及时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2014年6月,通过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开了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及6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10月,公开了2014年度的市本级财政决算及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实现“阳光征地”。在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阳光工程专栏和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等平台上,及时公开征地公告、征地安置补偿公告、征地相关政策等信息,及时公开土地出让信息、交易结果等信息,增强了土地交易的透明度。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协议、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农村土地流转流入流出汇总情况。二是实现“阳光征收”。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2014年,对河山镇平安路延伸段建设、乌镇镇旧镇改建、夏家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征收项目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包括各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等。三是实现“阳光采购”。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时发布各类采购信息、中标公示。四是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市建设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房分配信息以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信息,及时公示《2013年批次的桐乡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家庭》、《关于受理桐乡市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通告》。五是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桐乡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依法、主动、及时公开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招标、投标等信息。

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继续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网、市政府门户网站、“桐乡发布”新媒体矩阵、桐乡教育网、桐乡教育官方微博、校园网、信息公开栏、电视台、报刊等方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招生(含特长生和保送生)、收费、考试、减负、招聘教师、学区划分等重要教育信息。二是推进科技管理及项目立项信息公开。做好推进科技进步奖评审、科技项目立项信息公开;做好促进创业创新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推进创业信息公开;做好推进高层次人才进入“绿色通道”申请审批程序、审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做好孵化平台场地、科技贷款等优惠政策公开。三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药品和耗材都通过省招投标中心进行统一采购,各医疗服务收费通过医院触摸屏,电子屏向社会公开。四是做好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在桐乡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桐乡人才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开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及时发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公开城乡低保信息,包括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农村五保申请审批程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程序等。

5.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通过环保局门户网站、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网站、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发布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重点包括空气质量、断面水质、建设项目审批、环境违法案件、污染减排、核与辐射、固体废物、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部门发文、重金属污染防治、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等等,2014年已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共1937条。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每月公开全市安全事故统计表,内容涉及全市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以及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的当月发生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数,今年累计数、与去年同期相比的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三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针对肉及肉制品、奶粉、保健食品、药品、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地发布相关信息,并公布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加大对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2014年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有关信息213条。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市认真梳理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并及时在浙江政务网上予以公布。主动公开涉及36个市级部门(单位)共梳理出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领域,共4323条。2014年11月,在全市实施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四个方面,36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主要职责532项,涉及具体工作事项2507项;划分部门(单位)间职责边界事项186项、履职案例190个;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27项,其中直接监管制度222项、间接监管制度105项;公共服务事项236项。同时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也已在桐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重大舆情22次,其中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回应12次,内容涉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机关干部拖欠物业费、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世界互联网大会等主题,通过《嘉兴日报桐乡新闻》、《今日桐乡》新闻稿件进行政策解读稿件12次,通过本地桐乡发布、桐乡新闻网、桐乡公安、钱江晚报今日桐乡等官方微博微信回应6次,其他方式回应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1月1日至今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17件,网络申请78件。经审查,属已主动公开范围6件,同意公开11件、不予公开3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2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作出更改补充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审查、审批工作,并严格做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按时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全市9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大部分是通过网络方式提交和答复的,因此没有产生收费和减免情况。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全年没有向申请人收取邮寄、复制等相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受理2件,其中市政府所属部门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本级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所属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引起的行政诉讼2件,诉讼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市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透明度,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意识不强,还存在对依申请公开重视不够,处理水平不高的问题。二是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相对不稳定,处理经验不足。三是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四是因部分公民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理解问题,出现了将信访、咨询、办事、举报等事项作为信息申请内容的情况。

2015年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浙江省《办法》的相关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领域,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各责任主体要从以下四方面着力加强:一是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努力增强公开实效,正确引导社会舆情。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处理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水平,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三是着力建设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互动功能,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四是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培训,积极创造机会,组织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周边各市学习考察,进一步拓宽眼界,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