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屠甸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对照国办发〔2020〕17号文件、《关于印发2020年桐乡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立足群众需求,着力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压实领导责任,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党委、政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督、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改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制度保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镇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三)搭建开放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屠甸镇通过桐乡门户网站、屠甸镇微信公众号“微屠甸”等多途径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积极指导下属各行政村、社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在镇政府大院及各行政村(社区)都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实现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至上而下,由乡到村,全面推行。对各村村务公开进行统一指导、统一规定公开内容,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村级财务管理、计划生育政策、占地补偿标准、宅基地审批等。同时,受群众的广泛监督,并接受党委政府的监督检查。
一年来,屠甸镇紧紧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这五方面主要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屠甸镇紧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0年桐乡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2条,2020年屠甸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2020年屠甸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屠甸镇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并以邮件回复的方式及时予以答复。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管理统一工作平台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报告统计等一系列栏目内容进行适时更新,确保平台信息与数据处于动态更新状态中。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针对政府信息管理统一工作平台栏目更新频率进行统筹管理,确保工作动态等更新较为频繁的栏目持续保持更新活力和内容新颖。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倡导屠甸镇广大干部职工都能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员,如有发现问题可直接向党政办反映情况。同时,镇纪委工作人员实时参与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4 | 41252190(单位: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与其他先进单位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板块的内容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0年改进情况。
较2019年而言,屠甸镇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上都有所改进,特别是更新频率上有了较大提升。
(三)2021年进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用好各载体,特别是新时代媒介,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保证各类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提升公开质量。
二是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加强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不断通过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