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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4700/2012-101409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2-03-08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件编号:
桐乡市规划建设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8  20:35 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桐乡市规划建设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市规划建设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责任落实、信息发布、信息保障和办事服务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成立了市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局办公室和政策与法规科共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承担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日常工作,政策与法规科承担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实施专人负责,工作人员相对固定。通过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了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桐乡市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桐乡市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转发了《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暂行)》、《桐乡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若干规定(试行)》、《桐乡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若干规定(试行)》、《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五个配套制度。进一步贯彻施行《桐乡市规划建设局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流程细则》并落实本局政府信息产生、信息发布与审核、信息安全、信息更新、信息存档等配套措施。

(四)《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同时组织开展局系统工作人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神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37条,目前位居全市各单位部门前列。

(二)2011年度公开信息218条:涉及政策文件类168条,报告统计类1条,工作信息类49条。

(三)2011年度以前公开信息1019条:涉及机构概况类32条,政策文件类177条,报告统计60条,规划计划17条,工作信息类197条,社会管理19条,财政信息类25条,行政审批类100条,行政执法类384条,人事信息8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可以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也可以在桐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均2件为书面申请,3件为网上申请,主要涉及规划、住宅与房地产(包括企业改制、社会主义私房改造)、行政许可听证等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情况。回复件数5件,已答复件数5件,其中“公开”2件, “不予公开”1件, “告知补正”1件,“不予受理”1件。“不予受理”的政府信息主要因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对象错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私房改造方面内容。

四、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尽管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的规定过于模糊,适用上存在争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合法性审查和保密审查需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需进一步强化。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信息化素质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是自上而下地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媒体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五是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安排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桐乡市规划建设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