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4005099/2012-101435 | 发布机构: | 河山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12-03-09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件编号: |
河山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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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编制河山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1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按照“人员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三到位”的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针对班子人员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了河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党委秘书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根据有关要求,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范围进行了再次明确。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把审核工作贯穿制文整个过程,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较好处理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规范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在总结以往成绩和不足的基础上,2011年我们明确提出了“三个进一步”的要求,并抓好了相关工作的落实。一是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对公开的范围、指南、目录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公开时间进一步规范。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进一步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力度。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三)搭建平台,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多样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方面,依托现有网络,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政务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另一方面,结合镇政府及各村(社区)普遍设置的信息公开栏,以公开栏为载体,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长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的工作进行适时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则采取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即时公开,真正实现了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遵循“便民、利民、无偿”原则,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镇的政府信息。截止到目前,我镇在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9条,其中机构概况类46条,政策文件类409条,工作信息类9条,报告统计类5条,规划计划类10条,社会管理10条,财政信息13条,行政审批类3条,公共服务类8条,人事信息类6条。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2011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2011年,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新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的开展与信息公开的时间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一些栏目仍没有按上级要求加载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2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2012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熟练操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版操作系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公开的实效性。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适时选取转型升级、“两新”工程建设等相关热点问题,利用专刊、专版等形式,深化公开内容。 (三)积极借鉴其他兄弟镇(街道)的做法,结合我镇实际,着重做好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统计数据信息、应急管理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同时,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