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小圆满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和悦家园”地名命名的请示》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市区和悦路东侧、友联小区南侧、文华路西侧30米、和远路北侧,占地面积24154.05平方米的住宅区地名命名为“和悦家园”。
二、“和悦家园”内建筑物楼幢号、单元号的编制必须按自然序数,自东向西、从南到北顺序排列;室户号的编制以每幢楼的单元和层次为单位,自东向西、自下而上顺序排列。
三、“和悦家园”内的地名标志(门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按规定制作和设置,并在地名标志设置完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此复
桐乡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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