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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同意“紫金凯旋城”地名命名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6-11-01  15:50 来源: 桐乡市 浏览次数: 打印

浙江紫金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紫金凯旋城”地名命名的请示》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濮院镇马家桥港东侧、紫金路南侧、恒旺路西侧、万家星城北侧,占地面积为57730.83平方米的商住区地名命名为“紫金凯旋城”。

二、“紫金凯旋城”内建筑物楼幢号、单元号的编制必须按自然序数,自东向西、从南到北顺序排列;室户号的编制以每幢楼的单元和层次为单位,自东向西、自下而上顺序排列。

  三、“紫金凯旋城”内的地名标志(门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按规定制作和设置,并在地名标志设置完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此复

桐乡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