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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973XX/2019-85898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9-11-07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文件编号:
桐乡市曝光第5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例

发布时间: 2019-11-07  11:23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桐乡市牢固树立政府监管部门“检查就是执法、企业违法就要处罚”的新理念,把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并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处罚案例曝光常态化,依托微信公众号和新闻报刊平台,以2月一次的曝光频率,常敲安全警钟,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近日,通过“桐乡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曝光了第5批8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例,分别为单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桐乡市洲泉恒隆复合厂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案、浙江华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将危化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桐乡石门盛峰皮鞋厂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浙江溶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桐乡市共翔服饰有限公司锁闭安全出口案、桐乡玉成纺织有限公司未制止从业人员违章作业案、桐乡市四友皮草有限公司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出口案。

对上述违法行为,桐乡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曝光,以此警示震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深作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来已持续曝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例40起,切实起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批、整改一类、提升一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