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教〔2019〕330号2020年桐乡市市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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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3年市教育局、发改局、新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桐乡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桐教发〔2013〕258号),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市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适龄子女积分入学办法通知如下。 一、入学条件 (一)在所属地梧桐街道、开发区(高桥街道)、凤鸣街道办理新居民积分卡且现居住地在二环线以内的新居民子女。小学新生:年满六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超龄儿童需提交已同意的延迟入学证明)。初中新生:本年度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非桐乡市小学毕业学生须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 (二)申请入学的新居民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需办理2020年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 二、入学报名时间 (一)在线报名: 6月25日上午8:30~7月2日下午5:00,报名网址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无法进行在线报名的于7月6日上午8:30~下午5:00到石门路学校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积分卡:申请入学的新居民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的已办理的2020年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纸质或电子版)。 2.户籍证明: 申请入学的新居民子女应具备户籍证明,并提供与持积分卡父母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接种卡原件。 三、录取办法 (一)市区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 (二)根据市区及周边学校新居民子女学生招生的计划数,按新居民子女父母积分高低及所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子女入学(新居民父母双方均有积分的叠加计算),录满为止。 市区及周边学校指石门路学校、世纪路学校、启新学校(史桥校区小学部)、凤鸣天女小学凤凰路校区、振兴西路小学城西校区。在所属地梧桐街道、开发区(高桥街道)、凤鸣街道办理新居民积分卡且现居住地在二环线以内的新居民子女可填报上述学校。 (三)新居民子女父母按预录取通知提示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预录取学校进行现场验证。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 (四)各相关学校录取人员名单在7月底前公示并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的管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虚假证件,即退回原籍就学,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 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8033704(信访室),88021337、89382369(基础教育科)。 (三)其他各镇、街道的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桐乡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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