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年产300套光伏储能系统、1000台预装式智能变电箱、500台开闭所(箱式)建设项目 | 乌镇镇兴发路12号5幢1层南侧 | 浙江欣源电气有限公司 | 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300套光伏储能系统、1000台预装式智能变电箱、500台开闭所(箱式)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最终经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排放,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废气: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焊接烟气采用烟气净化装置净化,净化后废气直接在车间内排放;设置全封闭喷漆房,喷漆工序在喷漆房内进行,收集的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后设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工序采用静电喷粉,没有被工件吸附的过量粉末,被设备自带的自动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器回收,重复利用;喷房作业过程中除工件进出口外均保持封闭,粉尘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自动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箱运行过程中有机废气经通气口引至废气净化系统,废气均需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环评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业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场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危废包装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物、废边角料、破碎钢丸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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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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