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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15K/2019-81529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19-06-18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文件编号:
桐乡市司法局以“法治小院”构筑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新样板”

发布时间: 2019-06-18  18:25 来源: 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近年来,桐乡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三治融合”发源地的先发优势,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打造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身的“法治小院”,构建起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新样板”,为村民提供精准、优质、普惠的“法治产品”,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治获得感。近日,“法治小院”建设成效得到了新华社、法制日报、浙江日报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

一、因地制宜,夯基垒台通关节。注重延伸“法律进村居”工作的触角,拓展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全力打通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末梢关节。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中闲置的房舍、茶馆、老年活动室等场地资源,进行合理化改造,植入法治元素,建成具备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功能的法治小院。目前,全市已建成法治小院示范点3个。如桐乡市梧桐街道桃园村法治小院是利用村民闲置棚舍改造而来,濮院镇永越村法治小院是对原先的老年活动室、闲置物业用房进行改造提升而建的。

二、功能集成,立柱架梁活脉络。结合村民实际的法律需求,系统集成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谋划设计并推动建立法治小院的主脉络和框架结构。法治小院内建有人民调解室、心灵驿站、法治剧院、法律服务室等功能室,并配备法律图书柜和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等设备。村民可以通过自助机实现远程视频法律咨询,也可在法治剧院内参加法治讲座、观看普法视频。在人民调解室内,村级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可以开展村民之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疑难矛盾纠纷还可通过视频与市社会矛盾联调中心对接,寻求律师及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参与视频调解。同时,人民调解室与心灵驿站隔墙相设,方便在调处多发易发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时适时引入心理服务,提升调解实效。

三、落地生根,叠瓦砌翎促循环。积极推动法治小院功能的落地落实,让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循环。每月5号和25号,由村级法律服务团成员在法治小院内值班坐诊,就近解答法律咨询,靠前预防和化解纠纷。如梧桐街道桃园村法治小院值班律师成功帮助化解一起李买卖纠纷,并起草了一份买卖合同模板,面向李经营户开展现场讲法。发挥法治剧院精准普法载体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视频学习、以案说法。如前期以村民金某交通事故为例,以案释法面向老年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讲座,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借助法治小院平台,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3场次,受教育村民达35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40余人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