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监管生态保护红线。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环境科技、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学会和协会工作。组织生态环境技术合作交流、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承担市委市政府美丽桐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