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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973XX/2020-105792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0-09-25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安委〔2020〕13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3  15:57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专业安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嘉兴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中秋佳节,根据市领导指示,市安委会决定从9月24日到9月30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三个必须管”的要求,各镇(街道)、专业安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开展本辖区(专业安委会负责的领域除外)、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业安委会要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检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推进,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设施装备、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开展排查,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管控措施,按照责任、问题、整改“三张清单”要求量化细化,做好隐患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个一律”措施,对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改;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铁拳执法,形成震慑,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专业安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排查责任清单在每天下午5点前报市安委办。

 

附件:1.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

 

 

             桐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

 

1.市输油气管道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输油气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牵头部门:发改局。

2.市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牵头部门:建设局。

3.市文化旅游体育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牵头部门: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4.市校园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教育系统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牵头部门:教育局。

5.市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6.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

7.市农机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8.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牵头部门:民政局。

9.电网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电网运行安全生产检查,牵头部门:国家电网桐乡公司

10.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牵头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11.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12.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牵头部门:统战部(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