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4005095/2020-107898 | 发布机构: | 开发区(高桥街道)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0-11-27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开管〔2020〕116号 |
关于印发《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环境保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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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行政村(社区): 为保障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期间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展现区(街)良好的生态环境,现将《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环境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16日 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环境保障方案 为全力保障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期间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环境质量,确保区(街)生态环境良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监测预警、污染治理、减排管控、执法监督和区域联动等工作,尽最大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缓和降低细颗粒物的生成和累积程度;确保大会期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主要交通要道沿线无明显的视觉污染、雨天区域内无污水外溢、无重大环境舆情事件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会前,细化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环境整治,各项保障措施逐步准备到位。会中,全面实施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稳定。会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区街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工作机制。 (二)重点防控,精准保障。在全面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辐射安全、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的基础上,对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环境整治措施,实施精准保障。 (三)属地负责,区域协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环境质量保障和应急管控。按照全市紧密协同的要求,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形成区域防控整体合力。 (四)长效管理,临时管控。会前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依靠各相关部门常态化、长效化的环境管理,保障环境质量的总体稳定和环境安全。会期强化应急管控,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临时管控措施,确保会期环境质量达标。 (五)分级预警,按级响应。根据不同预测预警等级,采取程度不同的临时管控措施,保障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三、保障区域 (一)区域:整个开发区(高桥街道)管辖区域 (二)水域:运河区域范围内市级河道 (三)沿线公路:沪杭高速、沪杭高铁、迎宾大道、乌镇大道(世纪大道南段)、人民路南段、复兴南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环城西路、洲甸公路、高桥大道。 四、组织机构 开发区(高桥街道)成立了乌镇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街道党委书记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高桥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执行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有经济发展科、应急管理办、项目推进科、农业经济科、治水办、工程管理科、公用事业科、村镇建设与交通管理科、综合整治科、自然资源规划科、教育卫计科、环境保护六所、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自然资源所、供电所、水务管理所、各行政村(社区)负责人。保障准备和会议举行阶段,区街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时刻与市协调小组保持紧密联系。 五、保障阶段 (一)会前准备和整治阶段(11月2日起至11月15日) 开发区(高桥街道)根据市级专项方案,11月6日前编制完成本辖区专项子方案和具体运行手册,并报峰会协调小组备案。 11月2日起至11月15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各项保障措施专项检查,做好各项保障准备工作。 (二)会期保障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4日) 各项保障措施全面实施,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六、保障内容 (一)会前准备和整治阶段 1.编制环境保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 2.经济发展科根据上级要求,针对污染物排放及治理开展区域内废气重点排放企业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强化臭气治理,严厉打击废气超标排放,臭气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空气质量优良。 3.环境保护六所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属地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有序开展治理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4.基础设施建设局对属地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进行落实。其中,自然资源规划科对工地内高空抛洒、作业扬尘进行监督整治;工程管理科强化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园林市政科对工地绿化中的扬尘问题进行针对性处理;村镇建设与交通管理科继续加强农村自建房扬尘污染整治力度。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设和规范化作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实施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封闭管理,落实文明施工“六个100%”要求。 5.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确保区域内秸秆“零焚烧”,加强对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行为及两侧黑烟囱的巡查力度,杜绝冒黑烟现象,强化道路扬尘控制,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杜绝渣土、砂石运输车沿途撒漏现象。 6.公用事业科强化沪杭高速、沪杭高铁、迎宾大道、乌镇大道(世纪大道南段)、人民路南段、复兴南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环城西路、洲甸公路、高桥大道两侧环卫工作,确保无明显的视觉污染。 7.治水办加强重点水体巡查,做好黑臭河防反弹应急预案,加强新板桥港、康泾塘、灵安港、南日港、长山河、沙渚塘、洛塘河等重点水体水质监测、巡查,掌握水质动态信息。开展重点水体巡查,强化水环境质量保障,落实每日专人保洁制度。 8.项目推进科在会议保障期间加强排查属地内需停工的工地、搅拌站,在按日上报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相关主体落实整改。 9.各行政村(社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辖区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并抓好落实。 10.街道纪委做好日常各部门环境质量保障的督查工作,做好三个“不允许”和四个“确保”,确保峰会期间无突发性事件。 (二)会期保障阶段 1.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按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实行四级管控。当大会举办地乌镇的AQI在100以下为四级管控,AQI在101-200实行三级管控,AQI在201-300实行二级管控,AQI在301以上实行一级管控。 1.1 四级管控措施 继续落实会前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加油站和储油库、港口码头和堆场的监管;加大对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检查力度;加强对秸秆露天焚烧的管控力度,街道各村落实管控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分片包干,发现及时劝阻,并报告属地相关执法部门。要不断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确保区域内秸秆“零焚烧”。加大露天焚烧城市垃圾、露天烧烤行为的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主要交通要道沿线、会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黑烟囱和垃圾焚烧,确保无明显的视觉污染。 1.2 三级管控措施 在四级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废气排放企业的监管。对我区范围内热电、水泥(含粉磨站)、钢铁、化纤、化工(含医药)、印染、涂装、印刷、铸造、制革、有色金属冶炼、混凝土搅拌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的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对所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对恶意违法排污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断水断电;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必要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强扬尘、烟尘管控,开展针对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专项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加大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及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城市垃圾、农村秸秆和城市露天烧烤行为开展全域执法巡查。 牵头科室:环境保护六所;配合科室:经济发展科、自然资源规划科、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派出所、供电所、治水办。 1.3 二级管控措施 在三级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管控措施: (1)实施涉气排放工业企业停限产。按照污染物排放减少30%以上的要求,有效落实全区范围内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停限产,停限产企业名单及削减上网负荷、生产用电量等控制污染工序生产措施由经信局负责制定和落实,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由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提供。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未通过清洁生产改造验收的实施停产。 确因安全、民生等原因不能停产的企业,应制定方案,报经信局,由经信局会同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确定,并经市政府核准后上报。 牵头科室:经济发展科;配合科室:环境保护六所、应急管理办、供电所、水务管理所。 (2)加大工地管控和道路保洁力度。全区所有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全部停工,停工工地落实覆盖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并做好保洁工作。加强道路保洁,增加道路机械清扫和冲洗频次。 牵头科室:项目推进科;配合科室:工程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公用事业科。 (3)实施交通限行。倡导“绿色出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力度。除执勤执法和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外,会议期间,全区范围内的道路禁止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绕城公路(二环东路、二环南路、安严线)以内道路(不含上述道路)禁止货运车辆(包括危化品车、自卸货车、渣土车、载货专项作业车等)和拖拉机通行,加强道路管控。 牵头科室:交通警察中队;配合科室:派出所、村镇建设与交通管理科。 1.4 一级管控措施 在二级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管控措施: (1)进一步严格涉气排放工业企业停限产。按照污染物排放减少50%及以上的要求,在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新增一批停产、限产企业。停限产企业名单及削减上网负荷、生产用电量等控制污染工序生产措施由经信局负责制定和落实,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由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提供。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全部实施停产。 确因安全、民生等原因不能停产的企业,应制定方案,报经信局,由经信局会同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确定,并经市政府核准后上报。 牵头科室:经济发展科;配合科室:环境保护六所、应急管理办、供电所、水务管理所。 (2)加强烟尘管控。加强对全域范围内露天焚烧城市垃圾、农村秸秆和城市露天烧烤等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配合科室:农业经济科。 2.水环境质量管控措施 (1)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环保六所要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排放管控,严格控制特征污染物,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一律采取停产措施。 牵头科室:环境保护六所。 (2)强化生活污水管控。做好生活污水的控源截污工作,做好生活污水的防控。 牵头科室:治水办;配合科室:环境保护六所。 (3)加强重点水体的监测巡查。对区域范围内重要河流、景观水体等加强巡查,加大监测力度,确保水质良好。 牵头科室:治水办。 (4)做好水体保洁管护。市生态示范市创建办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域范围内主要水体实施专项保洁,加密市域重点水域巡查频次,实现河道水清岸洁。 牵头科室:治水办。 (5)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要加大水源地巡查频次,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保障水源安全。 牵头科室:环境保护六所;配合科室:治水办、水务管理所。 (6)加强内河船舶航运管制,确保水质不受船舶因素造成的污染影响。 牵头科室:村镇建设与交通管理科。 3.环境安全管控措施 (1)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运输。 牵头科室:应急管理办;配合科室:村镇建设与交通管理科、派出所。 (2)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以及放射源贮存、使用的安全监管。禁止桐乡市外危险废物进入本区,区域内危险废物处置确有困难的,提请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助。 牵头科室:环境保护六所;配合科室:派出所、教育卫计科。 (3)提高级别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范围内发生的所有突发环境事件提高一个级别进行应对。 牵头科室:环境保护六所;配合科室:经济发展科。 4.主要交通要道沿线两侧环境美化措施 (1)加大主要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巡查,严禁焚烧秸秆,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严禁烧烤油烟露天直排、严禁露天焚烧垃圾。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配合科室:环境保护六所、农业经济科。 (2)加大主要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全面整治环境,彻查黑烟囱。 牵头科室:环境保护六所;配合科室:经济发展科、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农业经济科、应急管理办。 (3)整治主要道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厂房外观,整顿厂区内外环境,保持厂房整齐、厂容优美。 牵头科室:环境保护六所;配合科室:经济发展科、村镇建设与交通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指挥 组建开发区(高桥街道)两级环境保障和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健全组织指挥、监测预警、污染防控、执法检查、专家会商、应急联动、信息发布、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形成严密的大气环境安全、水环境安全、污染应急等保障体系。会议期间,开发区(高桥街道)组建相应的指挥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指挥体系有效、畅通。 (二)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 开发区(高桥街道)根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各项保障管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人、管控到位。保障期间,所有问题均要落实领办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所有问题要“有人领、有人办、有人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监管,消除隐患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建立健全区域联合执法和监管信息通报机制,推动重点领域协同和联合执法。开展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各地组织领导和各项环境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并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四)加强环境监测,有效预警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测。建立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空气及水环境质量预报会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和污染水体及时做出预警并有效响应。 (五)强化督查问责,积极作为 开发区(高桥街道)要同步建立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依规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