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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0-121871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0-12-07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关于做好第十五批桐乡市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14:08 来源: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桐乡市教育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关于申报创建第十五批桐乡市级绿色学校的通知》(嘉桐环〔2019〕82号),现将第十五批桐乡市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范围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照《桐乡市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及办法》自愿申报(之前已创建的不在申报之列)。

二、创建数量和验收

拟创建桐乡市级绿色学校5所,拟于2020年12月底前组织验收。

三、创建工作要求

(一)申报。12月15日前,申报学校填写桐乡市“绿色学校”申请表、桐乡市级绿色学校自评表(见附件),将该两份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对学校申报材料和学校绿色建设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推荐建议。

(二)验收。12月底前采取集中汇报、抽查现场的形式组织验收;集中汇报采用PPT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减负增效,被验收学校不需要准备台账资料。

 

附:《关于申报创建第十五批桐乡市级绿色学校的通知》(嘉桐环〔2019〕82号)

 

桐乡市教育局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0年11月27日

 

(联系方式:市教育局朱徐杰,市府网655869;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臧志攀,市府网651286;)

 

附件: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文件

桐乡市教育局

 

嘉桐环〔2019〕82号

 

 

 

关于申报创建第十五批桐乡市级绿色

学校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中小学环境保护素质教育,普及环保法律和环境科学知识,丰富和完善环境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广大师生生态环保素养,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五批桐乡市级绿色学校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申报时间

6月12日至6月30日。

三、创建数量

拟创建5所桐乡市级绿色学校。

四、创建步骤

(一)申报初审阶段(6月12日至6月30日)。填写桐乡市“绿色学校”申请表、桐乡市级绿色学校自评表(见附件1、2),将该两份材料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对学校申报材料和学校绿色建设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推荐建议。

(二)培训指导阶段(6月下旬)。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培训,学习创建规定、标准、要求,组织工作协调,加强检查指导。

(三)创建阶段(6月至10月)。学校依据《桐乡市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及办法》(见附件3),完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创建计划、环境教学、污染减排、校园绿化等工作,对照标准整改完善,结合“6·30”浙江生态日等环保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活动和课外环保实践活动。整理近两年来单位在创建绿色学校方面的台账资料,制作创建工作汇编(材料只需交电子版)等。

(四)组织验收(11月):桐乡市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现场评估验收。

五、命名表彰

对通过验收的单位予以命名,颁发“桐乡市级绿色学校”荣誉牌,并给予资金补助。

 

附件: 1.桐乡市绿色学校申请表

2.桐乡市级绿色学校自评表

3.桐乡市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及办法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桐乡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3日

 

(联系方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董佳,776203;市教育局张雪华,618277)

 

附件1

桐乡市“绿色学校”申请表

 

申报学校

 

(盖章)

地址



校    长


电话


传真



经 办 人


职务


手机



创建“绿色学校”主要工作(近两年)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附件2

桐乡市级绿色学校自评表

学  校:               (盖章)                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     容

评  分

学校自评

检查组评分

学校管理

 

35分

1.机构设置(5分)

学校建立由最高管理者担任组长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指定一名管理者分管绿色学校的创建、实施与运行,管理网络清晰,人员职责分明,创造能使全体师生充分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的内部环境。



2.创建计划(5分)

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内容纳入学校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分年度创建计划,并有具体指标和实施方案。



3.能力建设(10分)

加强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的环保基础知识、环境管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方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有参加省、市、区或本校相关培训的证明或记录;重视各种培训的覆盖面及效果,提高全校师生对创建绿色学校理念的理解。有环境教学设备、专门活动场地以及一定的教育经费保障,能基本满足创建活动需要。



4.档案记录(10分)

注重原始数据、台账和文件材料的积累,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确保所有指标完成情况均有记录可查。



5.持续改进(5分)

定期召开研究、检查、总结等绿色学校创建专题会议,组织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学校环境建设水平和管理成效,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校园。



教育活动

 

60分

1.学科教育(20分)

加强各学科教材中环保内容的教育研究,组织编写环境教学学科渗透的教材教案;主渠道学科有渗透教育的计划、教案及有关的资料积累,实行资源共享;开设有关环境保护的选修课,有教案和教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切实掌握各教材所规定的内容。



2.课外教育(10分)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主题纪念和活动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专题讲座和环保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在课外受到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鼓励学生在校内成立环保社团,组织环保科技活动小组或有一定规模的环境类兴趣小组,利用活动课教育时间,开展日常活动。



3.校外教育(10分)

组织师生参加市、区县、街道的环保活动;与学校所在社区建立良好共建关系,更多地运用社区作为环境教育的资源,与学生、家长共建“绿色家庭”;号召师生参加所居住社区的环保志愿者队伍,自觉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监督社区环境污染并有一定效果。



4.绿色宣传(5分)

学校应设置永久性绿色主题宣传栏及绿色主题广播;校园网、学生会和各班的墙报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环境教育宣传专栏;利用升旗仪式、晨会、主题班会等向全体师生进行环境宣传。



5.教研活动(5分)

有环境教育等综合性教研组织,或主渠道学科有专题性教研活动安排,能定期开展有关教研活动;学校信息交流畅通,组织环境教案观摩、评比。



6.自主创新(10分)

加强绿色学校创建的教育研究和创新活动,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学校环境教育有特色,环境管理有创新;积极争取承接上级各部门的环境教育课题研究。



环境友好

 

45分

1.绿色设计(10分)

新建或改建校舍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具有环境标志的装饰材料;建筑设计中充分考虑自然采光的设计与运用,积极采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2.资源节约(15分)

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推行绿色消费,节约资源能源,如:提倡教材循环利用,学校节能、节水、节电、节纸及节约其他资源措施有力且绩效明显,学校食堂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等。



3.污染减排(20分)

学校自身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并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减排计划要求,如:污水处理设施完备或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不直接向河流等自然环境排放超标废水;厨房有油烟净化处理措施;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校内垃圾减量化,并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危险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



校园环境

25分

1.总体布局(5分)

学校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布局基本合理,建筑设计与当地自然景观基本协调。



2.校园绿化(10分)

学校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并做好室内绿化,学生参加护绿率达100%。



3.环境卫生(10分)

校园洁净、课堂整洁、厕所干净;卫生无死角,垃圾箱布局合理,垃圾分类收集;厨房、餐厅符合卫生标准。



教育成果

35分

1.环境意识(10分)

学校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环境教育及管理理念,明确绿色学校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环境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



2.环保行为(10分)

师生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环境教育宣传活动,为环境保护做好事、做实事,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



3.获奖成果(15分)

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获县(市)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学生在县(市)级及其以上环境类(知识竞赛、征文、论文、绘画、摄影、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获县(市)级及其以上政府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类特殊奖励。



特色加分项

35分

(一)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活动获得县(市)级及其以上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正面报道;(5分)



(二)教师在省级专业刊物有环境教育论文发表或获得市级及其以上荣誉的;(5分)



(三)学生在市级及其以上各类环境活动中获奖;(10分)



(四)学校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政府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特殊奖励;(10分)



(五)学校获得ISO140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总分合计(160分以上为合格)



 

附件3

桐乡市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及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近三年来未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无环境方面的投诉。

二、具体指标

(一)学校管理(35分)

1.机构设置(5分)

学校建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学校领导分管绿色学校的创建、实施与运行,管理网络清晰,人员职责分明,创造能使全体师生充分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的内部环境。

2.创建计划(5分)

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内容纳入学校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分年度创建计划,并有具体指标和实施方案。

3.能力建设(10分)

加强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的环保基础知识、环境管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方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有参加省、市、县(市、区)或本校相关培训的证明或记录;重视各种培训的覆盖面及效果,提高全校师生对创建绿色学校理念的理解。

有环境教学设备、专门活动场地和一定的教育经费保障,能基本满足创建活动需要。

4.档案记录(10分)

注重原始数据、台账和文件材料的积累,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确保所有指标完成情况均有记录可查。

5.持续改进(5分)

定期召开研究、检查、总结等绿色学校创建专题会议,组织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学校环境建设水平和管理成效,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校园。

(二)教育活动(60分)

1.学科教育(20分)

加强各学科教材中环保内容的教育研究,组织编写环境教学学科渗透的教材教案;主渠道学科有渗透教育的计划、教案及有关的资料积累,实行资源共享;开设有关环境保护的选修课,有教案和教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切实掌握各教材所规定的内容。

2.课外教育(10分)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主题纪念和活动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与内容的专题讲座和环保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在课外受到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

鼓励学生在校内成立环保社团,组织环保科技活动小组或有一定规模的环境类兴趣小组,利用活动课开展日常活动。

3.校外教育(10分)

组织师生参加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环保活动;与学校所在社区建立良好共建关系,更多地运用社区作为环境教育的资源,与学生、家长共建“绿色家庭”;号召师生参加所居住社区的环保志愿者队伍,自觉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监督社区环境污染并有一定效果。

4.绿色宣传(5分)

学校应设置永久性绿色主题宣传栏及绿色主题广播;校园网、学生会和各班的墙报定期或不定期出版环境教育宣传专栏;利用升旗仪式、晨会、主题班会等向全体师生进行环境宣传。

5.教研活动(5分)

有环境教育等综合性教研组织,或主渠道学科有专题性教研活动安排,能定期开展有关教研活动;学校信息交流畅通,组织环境教案观摩、评比。

6.自主创新(10分)

加强绿色学校创建的教育研究和创新活动,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学校环境教育有特色,环境管理有创新;积极争取承接上级各部门的环境教育课题研究。

(三)环境友好(45分)

1.绿色设计(10分)

新建或改建校舍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具有环境标志的装饰材料;建筑设计中充分考虑自然采光的设计与运用,积极采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2.资源节约(15分)

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推行绿色消费,节约资源能源,如:提倡教材循环利用,学校节能、节水、节电、节纸及节约其他资源措施有力且绩效明显,学校食堂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等。

3.污染减排(20分)

学校自身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并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减排计划要求,如:污水处理设施完备或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不直接向河道等自然环境排放超标废水;厨房有油烟净化处理措施;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校内垃圾减量化,并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危险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

(四)校园环境(25分)

1.总体布局(5分)

学校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布局基本合理,建筑设计与当地自然景观基本协调。

2.校园绿化(10分)

学校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并做好室内绿化,学生参加护绿率达100%。

3.环境卫生(10分)

校园洁净、课堂整洁、厕所干净;卫生无死角,垃圾箱布局合理,垃圾分类收集;厨房、餐厅符合卫生标准。

(五)教育成果(35分)

1.环境意识(10分)

学校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环境教育及管理理念,明确绿色学校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环境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

2.环保行为(10分)

师生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环境教育宣传活动,为环境保护做好事、做实事,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

3.获奖成果(15分)

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获县(市)级及其以上表彰或奖励;学生在县(市)级及其以上环境类(知识竞赛、征文、论文、绘画、摄影、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获县(市)级及其以上政府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各类特殊奖励。

三、特色加分项(35分)

(一)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活动获得县(市)级及其以上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正面报道;(5分)

(二)教师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有环境教育论文发表或获得市级及其以上荣誉的;(5分)

(三)学生在市级及其以上各类环境活动中获奖;(10分)

(四)学校获得市级及其以上政府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特殊奖励;(10分)

(五)学校获得ISO140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四、几点说明

(一)本标准中基本条件为申报绿色学校的基本要求;

(二)具体指标中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20项,总分为200分;

(三)特色加分项分值另加30分。

(四)考核分值之和达160分以上(含特色加分项),即达“绿色学校”标准。

五、考核申请

桐乡市级“绿色学校”由各学校自愿申请。在做好创建工作的前提下,应对照《桐乡市创建绿色学校考核标准及办法》逐条进行自评和整改,提前做现场审核评估的准备工作,应报送的材料如下(一式三份);

(一)桐乡市“绿色学校”申报表。

(二)对照考核标准的自评表。

(三)创建工作总结。

六、考核程序

(一)成立由环保、教育和环境教育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实施对各推荐学校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分为“看材料、听汇报、查现场、定评估”四个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考核小组对各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考核小组进行实地审核评估。各申报学校进行简单陈述;考核小组到被推荐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3.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由桐乡市教育局、环保局发文命名。

 

 

抄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教育局,桐乡市财政局,桐乡市美丽办。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