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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188/2020-94157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0-06-03
组配分类: 教育 文件编号:
桐教〔2020〕103号关于做好2020年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11:27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和《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办基〔2020〕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营造公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生态,经桐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 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在桐乡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不足的,提出补招申请后由嘉兴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在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进行补招,不跨嘉兴市范围招生。

二、 招生学校及计划


学校名称

计划班级数

计划学生数

茅盾实验小学

6

240人(其中走读生80人,寄宿生160人

桐乡市濮院茅盾实验小学

6

240

桐乡市求是实验中学

16

768

桐乡市现代实验学校

12

576

桐乡市耀华学校

小学部

4

100

初中部

4

100


三、 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年满6周岁残障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幼儿园办理延缓上学手续,由幼儿园统一报教育局备案。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原延缓上学申请表进行报名。

初一新生系当年度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加桐乡市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

1.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桐乡市户籍。

2.学生本人具有桐乡市小学(幼儿园)学籍。

3.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桐乡市范围内的住宅类产权证。

4.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直升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毕业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

民办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开展任何形式的预报名,由学校自行登记并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1.第一步登记信息

符合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 5月18日—25日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bmxt.zjjxedu.gov.cn),完成入学基本信息采集。

2.第二步网上报名

在完成5月份的学生信息采集登记后,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才能在6月15日-19日继续登录报名平台进行预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新生只能选择一所志愿学校填报。网上报名的具体登录方式如下:

方式一:手机移动端下载“浙里办”APP,用“信息采集”时登录人用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搜索“桐乡义务教育”——选择“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平台填报。

方式二: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 )  ,用“信息采集”时登录人用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搜索“桐乡义务教育”——选择“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平台填报。

(四)分批录取

1.第一批:政策生录取

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生。相关申请材料须在6月10日前向意愿学校提交,错过时间不再受理。6月中旬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履行资格审核、公示并报市教育局审查,公示不少于3天。符合政策优待入学条件的政策生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5日前直接录取,已录取的不再参加网上预报名。

(1)根据《桐乡市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桐教〔2020〕6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

(2)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直接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

(3)本校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

(4)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政府部门有协议或约定的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

2.第二批:电脑派位录取

凡预报名登记信息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无效信息、重复登记及弄虚作假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通过预报名材料审核的新生,如人数未超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则优先录取政策生,其余学位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1)材料审核。

6月23日-30日,教育局对预报名新生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电脑派位的名单进行公示。

(2)电脑派位。

7月3日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号码为新生身份证号码。小学、初中各5名新生家长代表可到现场参与电脑派位录取,新生家长代表由公证机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电脑派位录取由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公布。

(3)录取方法。

①7月3日,当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平台完成确认程序。未在7月5日前完成确认的,视为确认。

②7月6日,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进行补招,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7月7日,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平台完成确认程序。未在7月7日前完成确认的,视为确认。

(4)其他事项。

①当民办学校在桐乡市范围内通过补招后仍不足计划数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补招。在申请补招时,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桐乡市公安机关已办理申请居住可作为招生报名条件。

②自动转接学生报名信息。填报了民办学校但符合公办学校入学申请条件的,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报名信息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自动转入公办学校学生入学信息库,在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内,按规定录取。

③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在规定的确认截止日期后再提出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如符合公办学校录取条件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注册

录取名单由教育局审核公布后,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于7月8日-10日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资格审核,报到、资格审核等具体事项说明将视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家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桐乡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组    长:商国明 曹富祥

执行组长:路茂方

副 组 长:沈小炎 王晓丹 查云帆 陆国良

成    员:郑超虹 沈 利 费志强 徐建方 李国芳

徐东海 钱乐忠  黄哲初 吕慧樱  沈志飞

陈 琼

(二)规范学校招生宣传活动。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活动,市教育局统一学校招生宣传活动时间为:6月8日-12日。学校通过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等。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开展预约招生活动,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三)严格控制学段中途招生。

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招生工作原则上在学段起始年级进行,特殊情况下确需在学段中途招生的,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招生,不得通过学校自建平台或私自线下招生。

(四)严格实行均衡编班。

民办学校须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实施学生均衡编班。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

(五)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

招生工作完成后,各校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完成学籍。做好新生学籍信息与“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工作。

(六)全面保障桐乡市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七)各小学、幼儿园应将本通知精神告知小学六年级、幼儿园大班学生及其家长,并将本文件放大后张贴于学校公示栏等醒目位置。

(八)市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由学校履行资格审核,一经发现虚假证件,即退回户籍地就学,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咨询电话:88021337、89382369(基础教育科)。

举报电话:88033704(信访室)。



桐乡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