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及政府办文件 > 桐政办发
索引号: 330483ZFC00000/2021-12514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1-10-11
组配分类: 桐政办发 文件编号: 桐政办发〔2021〕44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11:15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桐乡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长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保证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根据《浙江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浙建城〔2021〕2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建设“四个桐乡”,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夯实我市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与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实施。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地上与地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统筹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整治提升计划,合理安排工作重点与时序,因地制宜,逐步完善。

2.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聚焦城市路面塌陷隐患、城市内涝、城市道路“拉链式”施工等问题,摸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种类、构成、规模、地理信息等实际情况,尽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优化地下空间结构布局,全面管控风险隐患,坚守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重大事故“零发生”底线。

3.深化改革,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消除信息孤岛,促进数据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政府整体监管与企业运营的智慧化水平。

4.制度为先,协同管理。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同步维修、共同巡检等机制,明确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地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窨井盖等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或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等职责,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效能。

(三)主要目标

根据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统筹推进市地下市政基础建设工作。

到2021年底,建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启动各项试点工作。完成试点区域(二环东路以西,凤凰湖大道、濮凤路以北,环城东路以东,濮院大道以南,约1平方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的普查和入库工作,完成城市建成区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设施普查,完成《桐乡市城市防洪排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启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和多跨应用场景开发;基本建立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制度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

到2023年底,基于普查工作成果,绘制本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升级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交换平台。建设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和多跨应用场景开发,统筹整合各专业平台的设施模拟仿真、监测预警、实时报警等功能,形成统一监测运营平台。构建基于BIM 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全过程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管理规范化、监督管理一体化、标准体系制度化。

同时,统筹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更规范、更精细、更智能,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供气产销差、市政设施数字化监测管理等走在全省前列,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

1.前期准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制定印发普查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普查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责,形成明确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全面启动普查工作。根据普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按照省统一的普查标准和数据格式要求,建设普查成果数据库,迭代升级原有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普查成果数据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数据办、各管线权属单位,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全面普查。全面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设施权属分类、成果的数字化处理和汇总质检,到2021年底,完成已普查区域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的动态更新及入库工作,完成城市建成区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设施普查。到2022年6月,按照浙江省新标准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燃气管线补测和补查工作;完成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并将普查数据和隐患排查结果录入普查成果数据库,掌握各类设施产权归属、功能属性、建设年代、结构形式、地理信息、运行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数据办、综合行政执法局)

3.验收扫尾准备。力争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的编码工作,完成普查成果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要进行及时补测并限期更正平台数据。对风险隐患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至2023年6月底,普查信息数据准确率要达到90%以上,设施信息完整率要达到80%以上,基于普查结果数据,绘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政务数据办)

(二)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1.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空间管控。根据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加快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实施评估与修编,推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条件,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合理布局于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管线权属单位)

2.统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促进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合理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明确中远期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新(改、扩)建、智能化系统布局等,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发展。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系统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和排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全域落实低影响开发理念,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强建设计划管控,依规划逐年制定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推动“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严控计划外建设项目,确保城市地下空间集约有序合理利用。(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创建办)

(三)开展设施提标改造

1.实施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在权属(管理)单位确认普查结果准确性的基础上,按照“谁权属,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指导权属单位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分类建立设施危险源清单,划片区形成风险隐患管理台账,编制各类设施隐患排查计划,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窖井盖及城市路面“脱空”隐患区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对已废弃或“无主”的地下管线设施进行全面处置。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对于违规占用的要限期拆除。(建设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管线权属单位)

2.实施老旧设施焕新行动。扭转“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观念,切实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实施强弱电“上改下”,清理空中“蜘蛛网”。优化城市管道燃气、供排水等管网结构,供水、燃气、电力、通信、广电等设施权属单位要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方面进一步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建设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管线权属单位)

3.实施数字赋能行动。搭建供排水、燃气、电力、窖井盖、地下通道等设施感知网络,掌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状况,实现实时安全监测与预警。各设施权属单位需将智能化改造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并逐步推进改造。在新(改、扩)建工程、应急抢修、道路开挖时必须同步按规范安装统一标准的智能化监测设施。在满足基础数据远程传输的基础上结合各行业数字化系统建设特点,增加远程切断、可视化监测等应用功能。(建设局、宣传部<网信办>、经信局、科技局、政务数据办)

(四)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

1.共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一张图”。在设施普查基础上,以浙江省政务“一朵云”为依托,建设集约、高效、安全的数据运行网络和安全体系,力争2022年底前形成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实现市域空间数字化治理平台的场景应用。探索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 基础平台深度融合,扩展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管理决策等功能。(建设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数据办)

2.分层级建设智慧管理“一平台”。到2022年底,建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城市地下市政设施“管理、应用”两级系统。其中,共享应用系统在省级统建系统平台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满足设施规划、项目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功能。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全省统一的系统建设方案,在普查成果数据库基础上自行建设,到2022年底,根据省数据汇交标准实现同共享应用系统的信息动态更新。各设施权属单位要新建或改造已有信息系统,实现与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传输。(建设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数据办)

3.开发完善智慧城市应用。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分层级开发设施状况评价、政务服务、综合监管、防灾减灾、决策分析等五大基本功能应用,探索数字技术在燃气、供水、排水、城市运行安全等行业中的实际应用。针对路面塌陷隐患问题,在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开展道路结构检测,并因地制宜开展路面脱空检测,不断提升设施实时监测、道路挖掘审批、运营服务、事故灾害预警等精细化与智能化程度。(建设局、经信局、科技局、政务数据办)

(五)加强运营管控

加强全生命周期管控。强化信息动态更新,要通过发布政策性文件、推动立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等形式,约束各类设施权属单位定期报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信息更新情况,确保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的实时更新。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把控,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大型地下工程施工要全面排查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区域内管线监测和防护。进一步明确项目工程建设、规划核实、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环节标准。规范运营养护工作,合理设定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综合管廊有偿使用等公用事业价格,保障设施正常运营。(建设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普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维护、信息动态更新和应用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是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发改、财政、经信、公安、网信、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科技、交通、水利、文旅、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推进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等用于市政设施建设的保障支持力度,优化资金配置,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项目推进机制。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支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创新投融资建设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制定扶持政策,开发相关金融产品。组建专家库,开展专题培训,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科学指导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考核督查。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实行年度综合评价。建立督办通报制度,定期抽查、核查、暗访、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

附件:1.桐乡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桐乡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

清单

附件1

桐乡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桐乡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于会游

副 组 长:徐  刚、赵月祥

成员单位: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数据办、桐城委(桐城集团)、水务集团生态创建办、供电公司、通发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参与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桐乡市分公司、桐乡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长途电信传输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分公司、桐乡市供电公司、桐乡市供电公司路灯分公司、桐乡市凤栖市政有限公司、桐乡市凤栖管网运维有限公司、桐乡市港华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

桐乡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分类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启动时间/

完成时间

1

基础信息普查

 

普查前期工作

既有成果评估,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建设局、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以下均需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具体实施,不再列出)

2021年6月/

2022年底

(试点区域2021年底前完成)

2

落实普查单位,组织实施普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政务数据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建城区普查范围、普查对象内容(含试点范围)、普查实施方案上报省厅审定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建设局

4

普查工作实施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普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供电公司、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5

建立普查数据库

各设施行业监管部门根据统一的测绘结果,补充完善其他综合信息,建立普查数据库。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供电公司、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

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期工作

组织各行业管理部门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制定专项隐患排查方案及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含:道路塌陷、管网漏损爆燃、工程安全等安全隐患。

建设局

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供电公司(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021年6月/

2023年6月

(试点区域2021年底前完成)

7

隐患排查实施

完成地下空间、道路塌陷、管网漏损爆燃、工程安全等安全隐患普查,绘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风险隐患“一张图”。

建设局

8

隐患整治与老旧设施改造

安全风险摸排与管控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及城市路面“脱空”隐患区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对已废弃或“无主”的地下管线设施进行全面处置。

建设局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供电公司

2021年6月/

2025年底

9

老旧设施改造

结合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建设局

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供电公司

10

智能化改造

智能化改造

结合隐患整治与老旧设施改造,组织实施设施的智能化改造

建设局

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各行业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021年6月/

2025年底

11

综合管理信息

平台建设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一张图”综合管理平台

根据省统建设方案建设桐乡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系统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局、发改局、科技局、政务数据办

2021年6月/

2025年底(注“一张图”、“一平台”嘉兴市本级2022年6月底完成)

12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一平台”共享应用系统

在省级共享应用系统基础上结合桐乡实际完成二次开发

建设局

发改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数据办

13

定制基于BIM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以CIM平台为基础,结合新城建试点工作,试点推进BIM报建审批、施工图BIM审图和竣工验收BIM备案的管理模式

建设局

发改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数据办

14

制度标准体系建设

政策研究类

开展桐乡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现状和问题对策研究

建设局

科技局

2021年7月 /

2023年6月

15

完成《桐乡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开展桐乡市城市地下管线条例立法研究

建设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

聚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供水保障、燃气安全、城市内涝、城市路面塌陷、交通拥堵等问题,按照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管理决策、探损修复等功能应用需求,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监测管理相关课题研究

建设局

科技局、政务数据办

17

规划类

桐乡市城市防洪排涝综合规划

建设局

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2021年12月

18

桐乡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供电公司

2021年7月 /

2022年12月

19

全生命周期管理类

桐乡市市政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标准

建设局

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数据办、供电公司

2021年7月 /

2022年6月(桐乡市试点)

20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评估导则

21

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风险评价细则

22

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技术导则

23

智能化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24

定额类

建立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发改局

建设局

2021年7月/

2022年12月

25

健全保障机制

组织保障

组建桐乡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

建设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数据办、供电公司

2021年

26

技术保障

组建桐乡市专家库(开展标书、方案讨论、过程管控、项目节段验收等服务验收工作)

建设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科技局

2021年

27

资金保障

落实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平台建设的专项资金

建设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改局、财政局

2021年

28

落实隐患排查专项资金

建设局

发改局、财政局

2021年

29

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库,在项目建设、地方债券申请、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

发改局

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

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