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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734492681J/2021-124104 发布机构: 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1-10-09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文件编号: 桐人社许准字〔2021〕144号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10-09  10:5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桐人社许准字〔2021〕第144号

桐乡木心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7月9日提出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7月9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劳社培)〔2009〕21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许可。学校类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内容:茶艺师、评茶员(高级工及以下),有效期限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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