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734492681J/2021-124104 | 发布机构: | 人力社保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10-09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 文件编号: | 桐人社许准字〔2021〕144号 |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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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桐人社许准字〔2021〕第144号 桐乡木心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7月9日提出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7月9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劳社培)〔2009〕21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许可。学校类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内容:茶艺师、评茶员(高级工及以下),有效期限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