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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83ZFC00000/2021-12802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1-12-02
组配分类: 桐政发 文件编号: 桐政发〔2021〕21号
桐乡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12-13  11:06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步开启我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桐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О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发展背景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始终聚焦高水平残疾人全面小康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全面建设具有桐乡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全市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市2602名残疾人纳入低保,1331名残疾人享受“单人户”施保,3663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9028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60902人次享受社会保险补助,121户残疾人家庭享受危旧房改造政策。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100%,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96.2%,585名贫困残疾人享受基本抗精神病药物免费服药政策。城乡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3个,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45户。2020年全市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100%,位居省、市前列,城乡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惠残政策更加全面,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可持续。

专栏1:桐乡市2020年度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标(%

权重

目标

完成情况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100

98

100

1. 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精准帮扶率

6

100

100

2.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

9

9.23

3. 困难残疾人低保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9

99.95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9

99.57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9

99.55

6. 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100.00

7. 残疾人住房救助比例

5

99

100.00

8. 城乡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

6

99

100.00

9.城乡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例

6

95

99.77

10.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5

90

100.00

11. 适龄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比例

7

90

96.20

12.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

7

95

100.00

13.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4

90

100.00

14. 重度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

6

80

100.00

15. 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7

86

98.16

16. 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5

75

92.12

目前,我市有持证残疾人2万余名。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收入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有明显差距,残疾人就业不够充分、就业质量不高,为残疾人精准服务的能力水平尚显不足,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仍有不少障碍,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还需夯实,等等。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为此,“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在巩固残疾人全面小康基础上,持续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为抓手,紧紧围绕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加快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精准需求、信息变革、权益维护等迭代升级,推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新气象、残疾人赋权增能的新作为、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的新局面,开启残疾人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事业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残疾人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目标,全面提升残疾人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维护残疾人根本利益,激发残疾人融入社会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进残疾人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残疾人事业发展全过程,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入手, 以数字化改革撬动高质量发展,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残疾人事业蝶变跃升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着力推动城乡统筹、残健融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福利普惠化、社会救助特惠化。统筹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实现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具有桐乡特色、省市领先的残疾人事业“共同富裕”发展体系,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新提升,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深化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努力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打造全市领先、全省有影响力的残疾人数字化改革品牌,推动“普惠+特惠”的残疾人基本保障,拓展专业化、精准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强化消除歧视、促进平等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完善深度融合、全面共享的体制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残疾人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到2035年,基本构建起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相适应、与“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桐乡篇章建设相匹配、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排头兵相融合的现代化残疾人事业发展体系。残疾人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残疾人公共服务全面优化,残疾人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

专栏2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属性

2020年基期值

2025

目标值

1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预期性


GDP增长同步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99%

>99%

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99%

>99%

4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约束性

85%

100%

5

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覆盖率

约束性

80%

90%

6

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覆盖率

约束性

40%

95%

7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预期性

99%

>99%

8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预期性

99%

>99%

9

残疾人就业率

预期性

60%

68%

10

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

约束性

89%

89%

11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约束性

95%

99%

12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约束性

95%

≥99%

13

符合条件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约束性

90%

95%

14

残疾人文体服务覆盖率

预期性

90%

95%

(四)重点任务。

1.书写残疾人事业“共同富裕”最精彩篇章。聚焦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具有桐乡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推进“残疾人之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形成全市统筹、城乡一体的服务格局;以解决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制度,推出面向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先行先试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补贴制度;健全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形成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及其亲友共同监督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2.争创“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贯彻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着力创建一批省、市级无障碍环境建设镇(街道)、村(社区)示范点。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促进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升级,提升信息交流无障碍水平,全力争创“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提升城市无障碍建设水平。

3.争当残疾人工作数字化改革先进县市。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助残服务组织架构、方式流程、工具手段,在数字改革场景应用中全面体现助残元素。以“浙里办”助残项目“桐行惠残”为抓手,构建“一证、一事、一区、一码、一表”五位一体助残服务闭环,打造残疾人帮办、代办服务的“金名片”。探索开展残疾人电子证照应用试点,拓展和完善残疾人智能证应用,以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成果赋能我市残疾人事业新发展。

4.构建更高质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建立更加完善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实现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有机结合,构筑城乡统筹、“普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5.构建更高水平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充分发挥桐乡“互联网+”、数字经济领先等优势,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与新业态新模式有机融合。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个体就业创业、居家灵活就业等协调发展。巩固提高省级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成果。

6.构建更加精准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探索医院、民营机构医康养一体化发展模式,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的康复功能,不断健全残疾人全周期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以残疾预防为先导、实现精准康复为目标,统筹推进早期干预、教育康复、医疗康复、工疗康复、社区康复与家庭康复服务互相衔接的康复网络建设。

7.打造“强基赋能”高质量党建精品。适应新发展格局,协同部门、单位成立党建联盟,把党建服务品牌注入“残疾人之家”建设。探索发展新动能,在助残机构、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党建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机构服务功能,深化多元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化保障。

8.打造“协同发展”一体化助残精品。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对标一线、联动推进,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推动助残政策、服务设施、组织建设、文体活动等领域全方位合作。加强残疾人保障政策的互通共享,推动区域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推进医康转诊、就业互通等措施落地。

9.打造“爱在益企”残疾人之家精品。坚持专业化服务、社会化运营、品牌化发展方向,持续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和星级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就近就便、覆盖城乡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模式,研究制定“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提升“残疾人之家”建设运营和管理服务水平,争创具有桐乡特色的残疾人之家标杆。

10.打造“共建共享”群众性文体精品。将残疾人文体活动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均等的文化体育服务。争创残疾人文体基地建设,持续推进“五个一”工程,开展特殊艺术“五进”、基层巡演等活动。持续开展残疾人“自强”“最美”等系列评选活动,讲好残疾人故事,展现残疾人风采。

三、主要举措

“十四五”期间,全市残疾人工作将重点建立健全兜底保障、无障碍环境、数字化改革、特殊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康复、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权益维护、组织基础等十大体系,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进程,书写残疾人事业特殊风景线“最精彩篇章”。

(一)聚焦共同富裕,完善残疾人兜底保障体系。

1.夯实残疾人基本保障。全面落实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将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认定为无劳动能力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强化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减轻患病残疾人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完善残疾人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实施“净居亮居”工程。加大对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

2.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险。完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适度提高个人保费补贴比例。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99%以上。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有独立法人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参保率达100%。扩大残疾人享受各类社会保险的险种范围和覆盖面,确保残疾人生活无忧。

3.优化残疾人福利制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补贴范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制度和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探索实施视力、重度残疾人陪护乘坐公共交通、游览景区等优惠政策。

4.拓宽残疾人托养渠道。加强以居家照护为基础,以机构托养庇护为主体,以寄宿制专业托养为辅助的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资源共享,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满足残疾人多样化托养庇护需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托养机构日常管理和服务。

专栏3:残疾人兜底保障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1.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

3.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常态化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3

优化残疾人福利

推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探索实施视力、重度残疾人陪护乘坐公共交通、游览景区等优惠政策。

4

拓展残疾人托养体系

全面实施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资源共享,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日常管理、服务。

(二)提升城市温度,打造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系。

1.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高质量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品质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等内容,推进交通设施、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公共体育场馆、医疗场所、城乡公共厕所等各类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大提升,全力争创“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

2.提升无障碍环境品质。落实《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每年至少争创1家,并突出信息无障碍、文化无障碍等元素,持续提升创建水平。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和业务培训,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及体验活动。全面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投入标准,探索“物联网+无障碍设施”,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00户以上。

3.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落实“两会”直播加配手语翻译,推出主流影视媒体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提高视频节目配播字幕和手语翻译比例。加快微信公众号、网站、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无障碍环境设置,在公共服务行业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专栏4:无障碍环境建设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创建项目

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

2

政策保障

落实《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

3

无障碍环境督导

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伍。

4

无障碍示范点建设

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不少于5个。

5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1.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00户以上;

2.实施“净居亮居”工程。

6

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服务

加快微信公众号、网站、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无障碍环境设置,同步实现政务信息发布无障碍。

7

标准化建设

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标准化工作,突出信息无障碍、文化无障碍等元素。

(三)推动整体智治,升级助残数字化改革体系。

1.创新数字助残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数字化改革引领助残事项变革,做好残联系统核心业务梳理和助残场景应用研发,形成助残服务“一体化”综合平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推进“揭榜挂帅”“一库两平台”等项目应用场景创设,让残疾人享受更多“码上办”便捷服务。

2.优化助残服务模式。完善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助残服务申请自动办理,打造“1+X”助残服务升级版,确保惠残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达到90%。探索开展“互联网+”辅助技术服务,健全残疾人智能证管理机制,建立残疾人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依托“浙里办”、数字社会等省级平台,拓展“桐行惠残”专区,推动助残服务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

3.完善“数字残联”架构。利用动态更新工作成果,完善涵盖各类助残服务的“数字残联”框架,推进残疾人工作数字化转型。系统归集助残服务信息资源,完善残疾人“一人一档”,推进助残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建立更加精准的助残服务动态评估机制。探索推进残疾人信息全域联网互通,实现残疾人证与市民卡等相关证照的信息融通、功能互通。

专栏5:残疾人数字化改革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推进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

惠残事项覆盖率100%;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90%。

2

加快“数字残联”建设

实施“一库二平台”(残疾人数据库和爱心平台、残疾人证办理平台)提升工程。

3

加快平台建设

依托“浙里办”、数字社会等省级平台,建设“桐行惠残”专区,推动惠残服务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

4

助力精准助残服务

完善残疾人“一人一档”,优化涉残数据归集应用。

(四)紧盯关键环节,优化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1.推进特殊学前教育。全面实施“特教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扩大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覆盖面,通过在普通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试点及在特殊学校开设普特融合班等形式大力实施学前阶段融合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部,推进桐乡市康复医院、星星乐园等定点儿童康复、教育等机构规范化建设。

2.加强特殊义务教育。完善全纳、免费、优质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轻度随班就读、中度在特殊教育学校或卫星班就读、重度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模式。稳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确保免试就近入学。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特校教师+驻校医生”的医教结合模式。落实中小学校接收残疾学生责任,促进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完善送教制度,提高送教服务质量。

3.发展高中以上教育。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提升有条件的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探索建立与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定向招生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积极招收残疾考生,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培养层次。

4.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优化残疾学生参加高考、中考便利措施,对持有残疾人证并经权威机构鉴定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中考生,落实体育项目免考政策,体育项目按照满分计入中考总分。完善助学机制,对残疾学生提供精准帮扶。

专栏6:残疾人特殊教育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推进融合教育

开展幼儿园融合教育试点工作。

2

加强义务教育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特校教师+驻校医生”的医教结合模式。

3

完善送教服务

将送教服务范围扩大到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殊学校逐步创造条件接纳重度多重残疾儿童,降低送教儿童比例,完善送教服务制度,提升送教服务质量。

4

强化教育保障措施

优化残疾人参加高考、中考便利措施,对符合条件残疾学生落实体育项目免考政策。

(五)突出民生重点,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

1.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部分,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给予1年渐退期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残疾人就业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积极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部门协作共管机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2.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完善按比例就业年审和公示制度,将未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常态化机制。鼓励企业为残疾人设立高质量就业岗位,加大企业超比例安置奖励、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家规范化“工疗型”残疾人之家。

3.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建立残疾人灵活就业和居家就业认定机制,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扶持残疾人从事网络直播、居家电子商务客服等新型就业创业项目。推进电子商务、文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助残项目建设,规范发展残疾人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及其家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4.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健全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支持等全链条服务。通过“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培训残疾人200人次以上。加强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匠、人才培育,扶持一批残疾人技能大师工作室、网红主播室。积极组织参加市级及以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专栏7:残疾人就业创业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残疾人就业创业

1.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和个体就业(包括自主创业)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

2.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稳定在3家以上;

3.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4.扶持残疾人及其家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

2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

每年培训残疾人200人次以上。

3

“残疾人之家”建设

1.新建规范化“残疾人之家”6家,建成三星级及以上“残疾人之家”12家;

2.每个镇(街道)至少建有1家规范化“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数较多、需求较大的镇(街道),应当增建。

(六)实施精准服务,构建全方位医疗康复体系。

1.健全残疾预防一体化机制。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持续抓好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补助前移政策。健全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注重心理干预,促进心理康复。

2.创新残疾人康复服务模式。统筹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养老、康复和托养等资源,提高转诊转介效率。推动康复服务向各类助残服务机构和平台延伸,推进“医康养护”一体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残疾儿童救助制度,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补尽补。实施残健融合、康教结合的康复模式,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证残疾人获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90%以上。贫困精神残疾人门诊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比例达到100%。

3.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探索开展全国“高科技企业助残”试点,研发辅助器具等高科技助残产品;提高辅助器具适配货币化补贴比例,动态调整基本型辅助器具目录,全面实施更加精准的辅助器具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政策,确保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9%以上、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探索建立对辅助器具适配有特殊需求的重度、多重残疾人救助机制。推广辅助器具实用技术,提升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信息化水平。

4.推进残疾人康复基础建设。加大与省、市康复医院的交流力度,按照市托养康复中心人员的专业需求,加大机构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引导和激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落实定点康复机构责任保险与在训残疾儿童意外伤害险。

专栏8:残疾人医疗康复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1.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补尽补;

2.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

2

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与补贴

1.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9%以上,残疾人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2.探索建立对辅助器具适配有特殊需求的重度或多重残疾人的救助机制。

3

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

贫困精神残疾人门诊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比例达到100%。

4

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

持证残疾人获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90%以上。

5

医康养一体化建设

探索开展医院、民营机构医康养一体化发展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七)着眼共享共建,构建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

1.打造高品质残疾人群众文化。将残疾人文化深度融入公共文化体育惠民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各类文化服务。推进市域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专区,配备盲文图书及阅读设备。全面落实残疾人家庭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免费制度,扩大盲人收音设备覆盖范围。持续开展无障碍观影活动,设置无障碍放映点,成立无障碍观影志愿服务队,年均开展无障碍观影志愿服务10场次以上,惠及残疾人不少于500人次。积极培育声乐、舞蹈、书画、文学、摄影等残疾人人才。

2.开展多样性残疾人体育活动。健全公共体育服务的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智慧社区体育助残应用的开发。建立健全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育、奖励和就学、就业等保障机制,激励残疾人运动员参赛参训。举办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培训班,举行桐乡市第七届残运会,备战嘉兴市第八届全市残运会,积极争取全省、全国残运会参赛项目,争创优异成绩。

3.营造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传播残疾人自强奋斗精神和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助残活动,营造残健融合的社会环境。借助“桐乡新闻”、“桐乡发布”等主流媒体和残联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

4.加强社会助残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推行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制度,完善购买服务方式、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开展志愿助残活动,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建立助残志愿服务评估、奖励机制。将助残纳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内容,推动党支部与困难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服务机构结对帮扶。广泛开展“阳光助残”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达800人以上。建立健全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加大助残社会组织扶持力度。

专栏9:残疾人公共服务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无障碍观影活动

年均开展无障碍观影志愿服务10场次以上,惠及残疾人500人次以上。

2

残疾人文体基地、设施建设

推进市域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及阅读设备。

3

体育活动

举办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培训班,举行桐乡市第七届残运会,备战嘉兴市第八届全市残运会。

4

志愿服务活动

1.广泛开展“阳光助残”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800人以上;

2.创建并推广残疾人之家“党建联盟”,并实现镇(街道)全覆盖。

5

残疾人最美系列、自强与助残系列宣传活动

常态化开展,每年组织1次集中表彰活动。

(八)围绕协同发展,建立残疾人一体化发展体系。

1.建立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以嘉兴市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契机,与周边县、市、区建立残疾人交流“友好城市”,探索推进残疾人工作领域的定期交流、相互学习、广泛合作机制,在助残政策、服务设施、组织建设、文体活动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借鉴示范区工作经验,推进我市残疾人工作联动发展。

2.推进互通互融的助残服务。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区残联,依托“跨省通办”体系,加大政务服务交流力度,实现区域内残疾人服务事项异地办理、异地服务。发挥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精准康复等合作机制作用,提升残疾人服务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社会机构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

3.确立互惠互利的服务清单。提高站位、拉高标杆,加强与周边县市残联的协调联系,逐步建立服务资源定期分享更新机制。探索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长三角一体化”清单,推动医康转诊、服务转介、就业互通,联合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交流、职业技能培训、宣传文化体育等活动。

专栏10:残疾人协同发展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建立工作机制

1.与周边县(市)残联开展定期交流、相互学习、广泛合作机制;

2. 与周边县、市、区建立残疾人交流“友好城市”。

2

打通一体服务

实现残疾人证、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

3

实现互惠互利

1.建立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清单,推动医康转诊、服务转介、就业互通等工作;

2.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宣传文体等活动。

(九)维护合法权益,赋能残疾人事业法制体系。

1.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出台《桐乡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协调落实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数量,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配合市人大、政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

2.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残疾人普法宣传力度。将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政策法律培训,促进残疾人学法、懂法、用法。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对符合条件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法律专业人士开展残疾人法律公益服务,推进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

3.完善残疾人信访办理机制。强化属地管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将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纳入属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内容,信访办结率达到95%以上。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等作用,努力实现残疾人信访“最多跑一地”。

专栏11:残疾人权益维护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

出台《桐乡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

2

法律援助

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优化“毅路同行”“法律援助日”等援助方式,畅通法律援助渠道。

3

执法监督检查

配合市人大、政协每年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

4

信访事项办理

1.信访办结率达到95%以上;

2.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等作用。

(十)深化残联改革,夯实残疾人组织基础体系。

1.持续深化残联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培育“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深化“三服务”,推进残联组织重心下沉、服务前移。同步开启全市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残疾人工作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残疾人及其亲友的满意程度。探索建立孤独症人员及亲友协会,创新完善孤独症人员关爱服务机制。

2.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推广应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经验,深入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省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实施意见及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推进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根据村(社区)“网格”设立残疾人小组,实现残疾人管理和服务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建立残协或残疾人小组。

3.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优化残联领导班子结构,落实理事长担任同级人大常委会委员或政协常委要求,实行“两挂一兼”制度。选优配强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与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配齐配好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推进公益性岗位安置村(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持续开展“争先创优、能力提升”活动,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懂残疾人、知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队伍。

专栏12:残疾人组织建设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基层组织建设

健全市残联五大协会,镇(街道)残联建成功能性党支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覆盖率100%。

2

工作队伍建设

1.落实市残联领导班子“2名挂职副理事长、1名兼职副理事长”;

2.残联机关中配备2名以上的残疾人干部;

3.镇(街道)残联理事长配备率100%、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配备率100%,村(社区)按规定配备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

3

实现网格管理

推进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根据村(社区)“网格”设立残疾人小组,实现残疾人管理和服务全覆盖。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党委、政府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残疾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残疾人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残疾人服务项目。

(三)加强督导监测。市政府残工委要制订规划实施分工方案,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组织本规划实施。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镇(街道)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2023年,市政府残工委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终期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