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桐乡濮院水上加油点建设项目 | 桐乡市濮院镇新濮村沈家门40号(濮院镇新运桥桥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0立方米卧式金属地上柴油储罐2只,单泵单枪加油机2套,设置500吨级危险货物码头,泊位1个,使用港口岸线62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万吨,限旁靠1档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无船舶废水和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废水排入污水厂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废气: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储油、卸油、加油废气,采用加油机自封系统、呼吸阀等措施。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应的排放限值。 3、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清洗污泥属危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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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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