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188/2021-116673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06-17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教〔2021〕118号 |
桐教〔2021〕118号关于2021年桐乡市市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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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3年市教育局、发改局、新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桐乡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桐教〔2013〕258号),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市2021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适龄子女积分入学办法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年龄超过6周岁的残障儿童需凭《延迟入学申请》进行报名。 初一新生系当年度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 三、招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加市区新居民子女招生入学报名。 (一)新生父母在市区有各社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但未办理积分卡的新居民子女(需要现场报名)。 注:有效房产指产权人系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市区各社区内适合家庭居住的普通住宅(以取得产权证为准,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二)新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所属地梧桐街道、开发区(高桥街道)、凤鸣街道办理2021年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且现居住地在二环线以内的新居民子女。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网上报名(只适用有积分卡的新居民子女) 时间:7月6日-9日 报名方式: 方式一:手机移动端下载“浙里办”APP,用监护人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点击进入浙里办——选择“教育就业”——选择“义务教育阶段报名”进入平台填报。 方式二: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 ),用监护人的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桐乡”——进入平台填报。 (二)现场补报名 现场补报名时间:7月11日。 地点:桐乡市石门路学校。 新生父母在市区有各社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但未办理积分卡的、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如因延迟入学导致超龄、积分卡系统获取不了),请携带延迟入学申请表或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到现场进行报名。 五、录取办法 (一)新生父母在市区有各社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的按照其志愿优先录取。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符合初中新居民入学基本要求的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按积分高低录取;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积分高低录取规则面向市区统一招录。 (三)市区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根据市区及周边学校新居民子女学生招生的计划数,按新居民子女父母积分高低及所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子女入学(新居民父母双方均有积分的叠加计算),录满为止。 (四)7月15日前,录取系统按照积分高低网上录取,预录取通知会在报名平台反馈。 (五)根据平台预录取通知,7月17日携带相关材料到预录取学校进行资格验证,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现场资格验证需要携带材料:与持积分卡父母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接种卡原件。各相关学校正式录取名单在7月底公示并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的管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虚假证件,即退回原籍就学,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 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8033704(信访室),88021337、89382369(基础教育科)。 (三)其他各镇、街道的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桐乡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