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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77B/2021-127588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1-06-22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 | 文件编号: |
关于印发《2021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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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1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1年6月21日 2021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全方位深化依法行政,强化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为高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专题学习宣传 (一)组织专题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习至少一次。开展全局干部培训,使每一名干部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 (二)开展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万家”等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参加上级开展的“感动桐乡十大法治人物”、“影响桐乡十大法治事件(案例)”评选活动以及嘉兴市级、浙江省级“最美环保人”选树活动,展示桐乡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新成效,凝聚正能量。 二、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程 (一)深入实施环境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行政行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深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进一步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积极发挥联动执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加强联席议事和信息共享,定期分析研判,研究法律问题;建立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协作机制,开展业务交流。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对由我局起草提交市政府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强化报备和文件制发流程,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实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 (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对制发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优化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全链条审查。 (五)深化环境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上级相关要求,加强主动公开,统一公开公台,严格信息公开程序,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数字环保”改革,构建“天、地、空”立体化环境监管网络,推进“点、线、面”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压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主体责任,持续迭代升级数字环保综合协同应用系统,与省、嘉兴市平台无缝对接。按上级部署,推进统一执法监管系统(掌上执法)、统一处罚办案系统(掌上处罚)的有效应用。扩面推广“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快推行环评审批“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磋商、资金使用管理等配套实施办法。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改革,建立“保险+服务+科技+监管”为一体的投保服务新模式。 三、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和执行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确保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办案程序符合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正确,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确定处罚额度,做到公平、公正。对案件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提高处罚决定的执行率,开展对案件执行情况评估审查和结案归档。依法开展行政案件的应诉、复议工作,确保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渠道畅通,保障相关组织、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权利。 四、开展法治培训 把法律学习纳入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健全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生态环境系统、市依法治市办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案卷评比等活动。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学习交流,深入研讨行政执法、环保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严格执行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好执法岗位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021年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今年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干事创业,争先创优”为主题,以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力度,深化依法治理,构建生态环境普法大格局,为高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政治站位、思想自觉 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展现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充分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 二、科学谋划为生态环境“八五”普法谋新局、开新路 认真梳理 “七五”环境法制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科学谋划,厘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探索实践新时代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法,为“八五”普法规划积累经验,提供实践指导。结合“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实施“八五”生态环境法制教育规划,起好步,开好局。 三、不断深化生态环保全员学法、用法 完善全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一把手带头学法用法普法,制定学法计划,加强全员学法培训,探索学法清单试点,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考试。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学法和司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参与“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执法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四、拓展载体形成生态环境普法新格局、新成效 (一)加强新法宣传,推进全面实施。组织开展新《固废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通过集中讲座、上门送法、日常监管普法、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强对部门、镇街道相关人员以及企业人员宣传教育,促进生态环境新法新规在我市的全面实施。 (二)抓好宣传阵地,推动生态环境普法持续深入。 1.加强媒体宣传。利用媒体对接会、媒体随行等形式宣传环保工作动态。利用“桐乡时间”微信公众号、“爱桐乡”和“读嘉”APP等每月推送宣传。利用“桐乡发布”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生态环保政策性、全市性工作。在“桐乡环保”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桐绿镜”、“环保课堂”、“百日攻坚”等专栏,宣传污染防治、打击环境违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场景“蝶变”等内容。积极争取在嘉兴市级以上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宣传我市生态环保工作依法治理举措和成效。 2.开展“民间河长”、“民间闻臭员”活动。完善全市“民间河长”“民间闻臭员”队伍,建立机制,组织培训,布置工作,开展活动,发挥其针对性、经常化的宣传作用。 3.开展“生态法治文化下乡”活动。组建宣传小分队,深入农村、新村集聚点、小区、休闲广场等地点进村入户宣传。播放生态宣传片、PPT,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开展生态环境“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获得感”五个维度的公民生态环保行为调查。 4.开展美丽系列连线直播探访活动。通过对美丽河湖、美丽乡村现场拍摄、采访,讲好生态农村的蝶变发展和美丽生态应用场景,让群众感受生态环境变化,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 5.开展“生态桐乡·我参与”短(微)视频征集活动。向全市征集群众参与“五水共治”、“无废城市”建设、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等行为小视频,鼓励市民用手机等方便快捷的工具及时记录自己和发生在身边的参与环保小片段,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群众关注、参与生态环保。 6.开展“生态桐乡·我的家”主题征文活动。面向全市发起绿色环保的文字之约,征集主题征文,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到生态环保行动中来。 7.开展“当你看见桐乡生态美”主题摄影活动。向全市征集桐乡生态美摄影作品,开展摄影展,向公众展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水的工作成效、美丽场景、蝶变过程。 8.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生态探访活动。邀请市民参观监测站实验室、污水厂、部分企业环保设施,邀请市民探访乡村的生态景观,感受桐乡生态美。 (三)牵头全市生态环境宣传,带动全民普法。 1.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宣传。通过集中学习、问卷调查、有奖竞答等形式,向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 2.面向全市居民宣传。开展“生态法治文化下乡”活动,组织生态文明建设巡回演出宣传。利用邮政投递车海报宣传,利用部分LED大屏播放生态环保宣传片、图片资料,向广大居民发送宣传短信等。落实入户宣传,组织利用横幅、楼宇电子屏、短信等载体向广大居民、沿街店面、专业市场商户宣。开展各类生态环保典型选树活动,适时开展“最美环保市民”、“美丽健康家庭”、“最美生态景观”、“绿色学校”等类型的评选活动。 3.面向学校师生宣传。开展“我家参与生态环保”小贴士调查活动,向师生发出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利用校讯通等载体开展微信、短信等宣传,组织绿色学校开展宣传。 4.面向企业宣传。组织送法上门服务,面对面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组织生态文明暨环境保护宣讲活动,开展专题系列讲座,增强企业守法责任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抄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