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教〔2021〕105号关于印发《桐乡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宣教和依法行政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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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现将《桐乡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宣教和依法行政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桐乡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宣教和依法行政要点 2021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我们将迎来建党100 周年。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的要求。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提升学校育人质量为主线,丰富普法内涵,创新教育方式,坚持立德树人,严格依法行政,为实现“桐乡气质”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宣传重点,紧密围绕中心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大局的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权威,提升全市师生的法治素养。 (二)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学校。深入开展以“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通过组织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深入宣传与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提升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及预防犯罪能力。 二、依法行政,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一)健全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教育领域行风建设。积极推进治理有偿家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始终保持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压实责任,划清底线;抓实教育,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严禁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参与校外培训等行为。 (三)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对持证校外培训机构的硬件条件、师资状况、收费情况、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规范化办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建由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文化教育培训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正确引导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科学认识校外培训和学校教育的关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学业负担。 三、分类宣传,全面加强法治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考试;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梳理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重点领域,系统建立起廉政风险清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机关干部参加2021年桐乡市“东方法制园”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全面提升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结合学校依法治理需要,贴近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师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和学生合法权益的能力。严肃处置酒驾、赌博、有偿家教等师德师风问题。探索建立教师行为负面清单和违规行为通报制度,坚持推行奖优罚劣,试行教师退出机制,形成明规矩、知敬畏、严律己的良好风气。 (三)重点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作用。贯彻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健全学校法治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结合中小学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做到传授法律知识与增强法治意识相结合。充分利用市检察院“蒲公英讲师团”、学校法律顾问团、法治副校长等专业力量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犯罪预防等主题宣传活动,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中学到法律知识。 2.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继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参加“法在心中”、“学宪法讲宪法”等青少年主题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修养和公民意识;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学、期中、重大节假日和 “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反诈骗法治宣传,设立反诈专职宣传员,邀请法治副校长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提高师生防骗意识。 3.积极开拓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充分利用和整合校内外法治教育资源。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网络资源,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积极探索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传播载体,精心创作法治类图文、音频、微视频等法治宣传作品,让广大师生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熏陶。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利用整合各部门和社会的法治教育资源,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合作,依托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体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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