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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734492681J/2021-120664 发布机构: 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1-07-22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人社〔2021〕53号
关于开展评选认定首批桐乡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11:02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关于开展评选认定首批桐乡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实践)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的建设,进一步提高青年实践能力,发挥优秀见习基地的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践)工作的通知》(桐人社〔2020〕9号)文件精神,决定评选认定首批桐乡市级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桐乡市级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每两年评选认定一次,本次全市拟认定5家,原则上各镇、街道推选1家。

二、评选条件

1.被认定为见习基地满一年及以上;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3.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4.严格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

三、评选认定程序

1.申报。见习基地自愿申报,各镇(街道)根据见习基地的综合情况完成初审,并于7月30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并附《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评分表》(附件1)和《桐乡市级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

2.实地考核。市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收到相关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核。

3.综合评定。经过实地考核,结合申报材料,对各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首批桐乡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名单。

4.公示。名单在桐乡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五天公示。

5.表彰奖励。根据公示结果,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文认定后统一授牌,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优先推荐为嘉兴市级见习示范基地。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桐乡市级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评选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扶持见习基地的政策措施,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参加申报,严格依照认定标准把好初审关。

联系人:朱兴洲、庄国东,联系电话:88197816。

附件:1.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评分表

2.桐乡市级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申报表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1

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评分表

申报单位:                                               所在地:

类别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见习

政策

落实

(20分)

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10

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见习生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无拖欠和克扣等问题。


申报见习经费

10

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见习补贴经费,申报材料规范、准确,无冒领、虚领等问题。


见习

单位运行

(25分)

见习工作连续性

3

每年提供符合规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开展见习工作。按照见习单位见习岗位占招聘岗位数比例,占比20%(含)-30%,得1分;占比30%(含)-40%,得2分;占比40%(含)-50%,得3分。


见习岗位质量

5

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特点和失业青年能力水平。


见习岗位运作

2

见习岗位的安排,既要有利于实践锻炼,又要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的特点合理培养。


见习制度

5

制订规范的见习管理制度。


专人负责制

3

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见习工作,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工作条件

2

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良好的工作环境,配套的工作设备。


有无安全责任事故及投诉情况

5

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责任在单位的投诉,或能及时妥善地处理相关事故和投诉。


见习

流程管理

(30分)

发布见习岗位信息

5

按要求及时发布见习岗位信息,且发布情况与申报情况保持一致。


签订见习协议

5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协议内容规范(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见习补贴以及见习单位和见习生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开展岗前培训

5

对见习生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培训制度完善,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案完整、培训时间充足)。


带教制度

3

为见习生配备带教老师,制定相应的带教计划,明确带教比例。


带教执行情况

3

严格按照带教比例、带教计划实施。


建立见习台账记录

3

建立清晰明确的见习台账记录。(包括:见习生花名册、见习岗位及期限、见习考勤记录、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见习考核意见等)。


上报见习数据及材料

3

主动与主管部门配合,按要求上报见习相关数据和工作材料。


开展考核鉴定

3

按规定对见习期满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见习证明,记载其见习经历和成果,包括见习岗位、见习时间、承担任务、掌握技能、见习单位评价等方面信息,作为见习人员求职择业的实践经历。


见习

效果   (15分)

其他渠道就业情况

8

对未留用的见习生积极推荐给其他用人单位。


见习生反馈

7

见习生的职业素质和岗位技能得到明显提高,对该单位见习效果满意度较好。


创新与发展(10分)

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3

重视见习工作,不断完善见习管理办法和见习管理制度等。


补贴和福利待遇

3

加大对见习生补贴力度,提高福利待遇,为见习生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见习环境。


典型带动

2

在本单位树立优秀见习生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鼓励、引导见习生和新入职员工积极提升职业技能、加强职业规划、培养职业意识。


示范和引领

2

为当地见习工作树立了标杆,引导、示范和带动当地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


总  分(100分)



附件2

桐乡市级就业见习(实践)示范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单位员工人数


网址


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部门及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申报单位简介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践)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镇、街道

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社保局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3份,申报单位所属镇(街道)、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