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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22-137651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10-14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 文件编号: 桐民〔2022〕116号
关于印发《桐乡市“养老驿站”建设试行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8  15:28 来源: 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民生领域服务设施结构和规模,完善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挥党建引领、社区自治、政社协同的联动作用,将“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延长至最后1公里,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养老驿站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助力现代社区建设,着力推进民生服务稳进提升,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现将《桐乡市“养老驿站”建设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广大老年人在养老服务上的“急难愁盼”,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推进养老驿站建设,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范围,完善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老、助行等基础服务,做实做强社区居家养老最后1公里服务能力,助力共同富裕,打造养老服务的“桐乡样板”。

二、建设目标

立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将养老驿站建设作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市级、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资源链接和启上承下作用,盘活康养资源,形成村(社区)“1+N”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即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若干个养老驿站,提高养老服务效能。按照“成熟一家推广一家”的原则,建设“功能有别,特色明显”的养老驿站。

三、建设内容

(一)有场地

养老驿站的建设以盘活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城市社区应充分利用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闲置公共用房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为养老驿站;农村社区可以利用符合安全标准的集体闲置用房用于建设养老驿站,实行资源共享,资源整合。

1.养老驿站应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状况、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同时参考镇(街道)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分布情况进行规划设置,房产权须合理合规,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2.养老驿站选址应靠近老年人集中区域,且符合环保、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有关部门规定,有相对独立出入口。

3.鼓励养老驿站与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毗邻而建、资源共享。

(二)有设施

养老驿站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周边资源合理规划站内功能布局,可依据养老服务功能配置相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需要体现适老化,可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护需求。以下设施设备可供参考与选择:

1.生活服务类。爱心轮椅、急救药箱、老花镜、爱心雨伞、理发工具等方便老年人日常使用的物品。

2.健康管理类。站立架、腋拐杖、助行器、手杖等;OT综合训练台、套圈、上螺母、分纸板等;绘画用具、手工材料、乐器、书画等;血压计、体温计、心率监测、身高体重仪等。

3.社工活动类。图书、报刊、乒乓球、健身球、柔力球、音响、书法、绘画、手工、益智类游戏道具等。

4.公共空间类。可配备无线网络、取暖、降温设备、紧急呼叫装置、防火器具、茶水间等。

(三)有氛围

养老驿站要营造优质养老服务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辖区内爱老敬老良好氛围,真正让辖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1.标志标识。养老驿站由镇(街道)统筹命名,应有规范的标识标志,名称规范为“XX小区养老驿站/长者之家”。醒目处设有服务公示牌、服务目录等,公示牌内容包括运营时间、服务人员照片姓名及监督电话等。

2.环境氛围。养老驿站内部设施要符合老年人特点,为老年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活动空间,内部空间设计安排合理,体现养老环境氛围。可在路口醒目处设立指示牌,指示牌形式不限,可采用可移动式、电子屏、横牌等;各功能室名称牌使用“养老驿站”LOGO,并标有“养老驿站”字样。

2.制度氛围。养老驿站可制定相关功能科室制度、服务内容并上墙公示。各项制度包括制度名称、制度内容,需设有养老驿站标志,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养老驿站墙体标志。

3.宣传氛围。设置统一的养老氛围宣传栏,公开公示相关养老政策信息,对于运营中的活动开展情况,服务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让更多人知晓养老驿站。

4.成果氛围。对于运营服务中的成果要及时保存、记录,在特定位置进行展示,例如老年人的服务照片、手工作品等。

(四)有服务

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养老驿站整体运行工作的领导,综合考量人员配备、业务培训和运营管理等有利条件下发挥居民自治、自主运营、委托运营,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养老驿站服务内容可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错位发展。具体服务内容,可依据自身优势选择不少于2项服务大类。

1.生活服务。为辖区及周边有需求老年人提供助餐、便民服务等服务内容。

2.健康管理服务。依托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等为辖区及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健康咨询和指导、健康监测、健康档案、健康讲座等服务。

3.社会工作服务。为辖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文化、教育、健身等助乐型服务。

4.家庭支持服务。为辖区内家庭提供照护技能培训、常用知识普及、健康知识辅导等家庭支持服务。

有条件的养老驿站可开展托养服务、上门服务和辅具租赁服务。

四、申报流程

各镇(街道)根据本试行方案,制定建设计划,村(社区)按照养老驿站建设“四有”标准实施建设,按照组织申报、初审推荐、现场评估、结果公布等环节,市民政局每年公布名单。

(一)组织申报。每年9月底前,村(社区)填写申报表,报镇(街道)汇总。

(二)初审推荐。每年10月中旬,各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名单报市民政局。

(三)现场评估。市民政局根据各镇(街道)上报材料对养老驿站建设进行现场评估。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现场评估。

(四)结果公布。市民政局根据评估结果,发文公布养老驿站名单。

五、资金补助

镇(街道)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村集体经济参与养老驿站建设。利用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新建养老驿站的,经验收合格,市财政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利用闲置用房改建的,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的,市财政按2万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养老驿站建设补助,新建的根据小区配建数量给予补助,改建的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补助不超过2个。

养老驿站经费应当专款专用,账据相符,镇(街道)和村(社区)日常工作经费不得从上述补助资金中开支。

六、运行管理

养老驿站由镇(街道)、村(社区)结合自身条件和优势开展不同模式的运行管理,运营方式可以自主运营、委托运营、居民自治等多种方式。运营主体可以是村(社区),也可以是养老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等具备专业服务管理的社会组织或者企业。要充分考虑发挥小区业委会作用,鼓励志愿服务团体、社会团体、社工机构参与管理和服务。鼓励探索单体运营和连锁运营,逐步形成养老驿站品牌化、连锁化,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参与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养老驿站建设工作,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调研指导。养老驿站的实施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政策的落地和执行,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新情况,推动制度完善。各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养老驿站建设,打造兼具规范要求和自有优势的养老服务特色品牌,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宣传。

(三)强化日常监管。将养老驿站的运行纳入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安全监管,筑牢安全防线。市民政局通过重点抽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暗访、受理投诉等方式,加强对养老驿站的动态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限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不予补助。

本方案根据试行情况适时修改。


附件:1.桐乡市养老驿站评分表

    2.桐乡市养老驿站建设补助申请表

    3.桐乡市养老驿站建设补助申请汇总表

  


     桐乡市民政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

 

 桐乡市养老驿站评分表

项目

条目

基本要求

分值

自评

初评

规模布局40分)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20平方米

10



环境布局

具备自然采光和良好通风条件功能室主要设置在一楼;大门口、洗手间等场所具备必要的坡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

10



安全设施

根据消防要求,设置防火器具、安全标志、紧急疏散通道,室内选用安全型插座,电源线无裸露

10



功能设施

功能科室依据老年人需求进行设置,并且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10



氛围营造30分)

门头标牌及墙体标志

门头标牌位于建筑主体主要出入口处,并突出显示。设计风格与建筑相匹配;外墙明显位置使用“养老驿站”墙体标志;在路口处需设立指示牌,指示牌形式不限,可采用可移动式、电子屏、横牌等。

10



规章制度

在醒目位置张贴具体服务项目明细,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功能科室制度齐全

10



室内氛围

驿站内设有服务展示、意见反馈等区域;走廊、国道、楼梯等处的墙面或地面,应当有体现尊老爱老的养老服务氛围各功能科室除制度上墙外,还应有与功能相匹配的空间氛围,提升老年人的归属感

10



服务开展

20分)

 

功能发挥

发挥养老驿站内部各功能室的作用

10



服务开展

各驿站结合自身条件,建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定期义诊、讲座、文娱活动

10



运行成效(10分)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镇(街道)、村(社区)对服务机构根据满意度给分,满意为10分,基本满意得8分,不满意得0分。

10



 

 

 

 

 

 

 

 

附件2

桐乡市养老驿站建设补助申请表

养老驿站名称

XX小区(新村)养老驿站

所属社区

     镇(街道)    村(社区)

详细地址


申报情况

服务区域

人口总数


老年人口数 


情况简介


运行管理

¨村、社区代管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托管   ¨养老服务企业托管

¨物业公司托管   ¨事业单位管理          ¨其他

建设经费

经费合计:       万元

其中新建工程         万元 装修(改造)        万元,    购置设施设备       万元。

村(社区)确认

 

 

 

以上申报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字):     (盖章)              

镇(街道)意见

 

 

养老驿站建设符合相关规定,验收合格。

民政办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市民政局

意见

¨新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            M2

¨闲置用房

同意补助           万元。

(盖章)              

备注:此表一式2份,一份镇(街道)存档,一份报市民政局。


附件3

桐乡市养老驿站建设补助申请汇总表

镇(街道):(盖章)

镇(街道)

村(社区)

养老驿站名称

房屋性质

详细地址

服务人口总数

老年人口数

建成时间

总面积(

所在楼层

建设经费

万元

运行管理

备注


XXX村



XX村XX埭原XX小学内

6870

1209

2015-09-21

489

12

















填写说明:此表一式2份,一份镇(街道)存档,一份报市民政局。

1.房屋性质新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闲置用房:请二选一填写

2.建成时间:填写试运行时间,格式,2018-09-21;

3.运行管理:村、社区代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托管养老服务企业托管物业公司托管事业单位管理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