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 线、地名管理政策及行政区划总体布局。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开展殡葬改革、殡葬执法及殡仪馆、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组织开展移民扶持资金内部审计和稽察。指导监督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并开展监测评估、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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