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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7338351799/2022-139660 发布机构: 经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12-23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桐乡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任务2)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3  10:48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桐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桐委发〔2021〕30号)的通知要求,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加快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工作问题”(举一反三整改任务2)整改工作,并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25号)《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85号)以及《关于印发深化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2021〕15号)文件要求,现就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整改问题

加快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工作

二、整改时限

20221231

三、整改目标

全市以“四无”为重点的“低散乱”企业(作坊)基本整治出清。

四、整改措施

(1)加大“四无”企业排摸力度,形成整治清单,确定时间节点,按要求,分步骤逐步推进。

(2)建立“一企一策”。根据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分类整治,多部门联动,精准施策。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排查强化“低小散”整治。按照《大排查除隐患保平安促转型坚决打赢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3)》、《关于印发<嘉兴市制造业淘汰落后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加强“四无”企业的排摸力度,形成整治清单,坚定不移推进淘汰落后、质量提升,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摸清 “两高一低” 和高耗低效企业底数,开展整治淘汰,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对存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违法违规情形的 “四无”企业、“低散乱污”企业(作坊)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生产过程中无使用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禁用的有毒有害及致畸致癌物质,并减少或实施替代对限用物质使用。2021年,根据嘉兴市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工作要求,桐乡市积极行动,2021全年整治“低散乱污”企业(作坊)1606家(其中企业935家,作坊671家),完成年度目标的220%。2022年1-11月,桐乡全市完成“高耗低效”企业整治487家,完成嘉兴目标任务的207.2%,总数和完成率均嘉兴市第1位。

(2)部门联动精准施策分类整治。全市多部门联动执法,在安全生产,规范经营,消防应急管理,违章搭建等方面重拳出击,针对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分类整治,多部门联动精准施策。

制定出台《桐乡市工业厂房出租整治提升行动》《桐乡市工业厂房租赁规范指导操作流程(试行)》等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从出租管理—项目准入—承租办证入驻—事中事后监管—整治提升”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模式。通过多部门联合指导审查,加大项目入驻备案及预警管理力度,切实把好整治提升源头管理关。加强整治力度,结合全市“十剑联动”等专项行动,由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组成多个督查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对厂房仓库消防设施配备、厂区安全疏散通道、以电梯、锅炉、叉车为主的各类特种设备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和安全培训教育,多维度治理安全乱象。推动全市问题企业整改提升,低端落后企业有序退出。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租赁企业3607家,整治提升企业372家,其中实现“低小散”租赁企业有序退出51家,涉及租赁面积7.1万余平方米。

  

公示时间:2022年12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共7天。

联 系 人:钟 旭

联系电话:0573-89396707

联系地址:桐乡市振兴西路38号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