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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5044/2022-131422 发布机构: 政务数据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3-22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
2021年度“就近办”和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22  15:19 来源:市政务数据办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和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相关改革目标任务和《嘉兴市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桐乡市2021年度开发区、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

1.规范场所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建立规范、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配备满足管理的,胜任综合受理和咨询、导办、代办、帮办等相关要求的工作人员,配置办公和群众办事所需的必要设施。实行排队叫号服务。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区)。为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提供必要整洁宽敞的场所。

2.增加事项承接,完善服务功能。完善镇(街道)基层便民服务平台设置,整合和承接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12月底前,90%以上民生事项在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可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和现场管理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按要求做好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卫复查)相关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条件的镇(街道)、积极探索与周边毗邻地区跨区域通办。

3.优化运行模式,提高服务品质。科学设置受理窗口,加快形成“一件事”“一窗综合受理”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员代办、帮办、指导办队伍,以群众需求导向完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网格员服务”的便民服务模式。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中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办事网点信息,做好可办事项和办事网点相关联工作,实现同城通办,就近能办。

4.规范政务服务,打造“15分钟办事圈”。建立基层政务服务窗口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相融合的,线上线下全市域“15分钟办事圈”的就近办工作体系。做好政务服务2.0线上服务大厅的建设和应用推广,完成省市相关应用考核任务。推行网上办和浙里办APP掌上办事,提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注册使用量,让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不出门办成事。升级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立一机一人负责制。

5.规范招投标管理,打造数字化招标平台。建设统一、开放、阳光、高效的数字化招标平台。严格执行各项招投标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推进“不见面”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和应用,深化不良行为反馈机制,创新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推进招投标领域改革向基层延伸。

6.规范项目管理,加强服务力度。强化投资项目代办与服务工作,主动高效服务企业,跟踪协调解决各类投资项目难题,发挥镇(街道)在项目推进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做好投资项目VIP组团服务、“拿地即开工”“竣工即验收”工作。

7.推进公共数据管理,加强应用推广使用。公共数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人员保障,职责清晰、履职到位、对接顺畅。业务系统按要求进行集约化上云,按规定完成公共数据编目,规范编制应用目录、数据目录、组件目录,云资源目录。落实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要求,及时、完整地向公共数据平台归集、共享、更新数据,保障归集数据的高质量供给,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治理整改。“浙里办”、“浙政钉”应用推进情况达到省市考核目标。

8.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知晓度。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宣传推广便民利企就近办和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有关业务,提高公众和社会知晓度, 引导群众就近办事。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展示为群众真服务、深服务、大服务的好作风、好成果,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就近办的实际成效,形成全市相互学习借鉴、齐心协力便民利企的浓厚氛围。

附件: 2021年度“就近办”和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2021年度“就近办”和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

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机构设置、

人员配置

(8分)

建立规范、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到位。

4



配备专门的管理和实际到位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等有关情况。

4



场所设施、

制度建设

(14分)

健全完善智慧化有“温度”的便民服务硬件和软件设施,实现规范化的统一叫号服务,提升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温度”。

5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现场管理、免费快递送达等各项制度并有效落实。

5



做好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卫复查)等有关工作。

4



“就近办”工作

(30分)

政务服务中心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模块化管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在线平台,实现服务窗口“县乡一体”,事项标准“县乡一体”、业务系统“县乡一体”。

5



有效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及基层站所,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进驻,有效承接各类服务事项在基层切实可办。年底前民生事项可办率达到90%。清理和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

5



推行“5+1”周六工作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提供预约服务,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服务通道。

5



综合受理窗口设置符合便民利企要求,实施“一窗综合受理”。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立一机一人负责制,强化培训、点位安全和点位监控,日常维护工作落实到位。

5


完善网格员红色代办队伍,建立务实高效的红色代办、帮办、指导办等服务机制,开展常态化服务,成效显著,口碑好。

5



建立基层政务服务窗口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线上线下全市域“15分钟办事圈”的就近办工作体系。推行政务服务2.0、网上办和浙里办APP掌上办事,实现镇(街道)、村(社区)办事通道全覆盖,网上办、掌上办支撑功能齐全,具有专兼职的政务服务专员。

5



投资项目服务

(8分)

强化投资项目代办与服务工作,主动高效服务企业, 跟踪协调解决各类投资项目难题,发挥镇(街道)在项目推进中的主体作用。

8



规范招投标管理(25分)

执行各项目招标管理制度,完善平台制度建设,规范运作。创新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招标制度、管理措施、业务操作等方面有创新有成效。

5



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工作人员、办公场地、监控设施等配置到位,确保正常运行,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

5



推进“不见面”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和应用,完成上线应用,确保招标项目应进全进,按进系统项目占比赋分。

10



建立小型项目投诉处理和不良行为反馈机制,实施项目一标一评考核,定期报送平台投诉处理和不良行为情形。

5



公共数据管理应用、浙里办、浙政钉推广使用(10分)

公共数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职责清晰、履职到位。业务系统按要求进行集约化上云,按要求完成公共数据编目,规范编制应用目录、数据目录、组件目录,云资源目录。落实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等有关要求,推进公共数据平台应用。

4分



“浙里办”应用推进情况。

3分



“浙政钉”应用推进情况。

3分



基层获得感(5分)

按要求配合做好满意度调查有关工作、“好差评”事项全覆盖,根据满意度调查、“好差评”评价和各类投诉、举报或被上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情况综合赋分。

2.5



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公众知晓度和改革氛围营造、信息宣传等。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录用及相关荣誉获得情况。

2.5



改革特色亮点

(附加10分)

“就近办”和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相关工作创新改革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亮点。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