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89W/2022-130852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2-03-03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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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预防交通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投标条例》、《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桐政办发〔2020〕25号)、《桐乡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桐政办发〔2020〕5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交通运输系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并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有关情形的,经交通运输系统招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招标人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前提下,通过竞争性方式或集体研究决定承包人,同时将决定承包人结果报局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和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详见附件),并将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规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实施招标。 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应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标准文本。工程建设总承包、施工项目评标办法一般应采用技术通过制的合理低价法,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服务类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项目评标办法一般应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实施招标的项目,评标专家应从桐乡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特殊项目经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1:3的比例组建临时专家库进行抽取。 六、招标人要加强标后履约全过程监督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发现不良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按招标文件追究相应责任。 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按照《桐乡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原《桐乡市交通运输系统招标采购统一管理实施意见》(桐交〔2016〕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