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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开展农村住房建管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9  10:07 来源: 市建设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我市在对农村建房建管的检查中发现有农房建设无设计图纸、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承包人未与农户签订施工协议、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存在。上述行为是造成农房建设质量安全问题和建房纠纷的主要原因。为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提高农房建设质量,规范农房建设管理秩序,减少农房建设领域矛盾纠纷,根据《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农民建房“四到场”制度,严格执行“无设计不许可,有图才施工”,在全市开展农村房屋建设管理自查自纠。

请各镇街道对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和待建的农村房屋的图纸设计情况、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匠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有图才施工,按图施工,确保从业者为建筑企业或者持有建筑工匠证书,从而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请各镇街道在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于4月5日前将农村房屋建设自查情况报建设局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淑芳

 

附件:       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情况自查表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情况自查表

序号

户主姓名

建房地点

设计图纸情况(有无)

设计单位(人)或通用图集名

施工企业名称或

建筑工匠姓名

是否签订施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