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开展农村住房建管自查自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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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我市在对农村建房建管的检查中发现有农房建设无设计图纸、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承包人未与农户签订施工协议、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存在。上述行为是造成农房建设质量安全问题和建房纠纷的主要原因。为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提高农房建设质量,规范农房建设管理秩序,减少农房建设领域矛盾纠纷,根据《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农民建房“四到场”制度,严格执行“无设计不许可,有图才施工”,在全市开展农村房屋建设管理自查自纠。 请各镇街道对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和待建的农村房屋的图纸设计情况、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匠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有图才施工,按图施工,确保从业者为建筑企业或者持有建筑工匠证书,从而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请各镇街道在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于4月5日前将农村房屋建设自查情况报建设局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淑芳
附件: 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情况自查表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镇(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情况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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