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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83ZFC00000/2022-13293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5-10
组配分类: 桐政发 文件编号: 桐政发〔2022〕15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10:03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桐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增进身心健康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也是桐乡打造活力之城、幸福“生活在桐乡”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排头兵,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及《嘉兴市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体育强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大格局,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以数字智慧激活新发展动能,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均衡便捷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建设数字文明共富美好新桐乡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市民体育健身需求为导向,推进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到2025年,建成与浙江省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的典范城市排头兵相适应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达到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标准。推动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智慧化发展。实现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城乡,体育社会组织充满活力,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参与,科学健身指导广泛普及,智慧健身管理便捷应用,市民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 场地设施建设更完善。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建设健身步道150公里以上。到2025年,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10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平方米。编制完成《桐乡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实施镇(街道)级全民健身中心建设,谋划启动桐乡市体育场建设。

—— 群众体育活动更丰富。积极发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打造“运动家”挑战赛、五联赛等桐乡特色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每年群众体育赛事不少于120场。举办好中国·桐乡马拉松赛、中国·桐乡健美健身公开赛等国际性赛事,谋划打造国际品牌赛事,促进赛事赋能城市,形成城市赛事品牌效应。

—— 健身指导服务更科学。进一步壮大体育健身指导队伍,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5%;积极建设智慧化体育社区,促进体医、体养融合发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向健康促进服务体系转化升级。

—— 体育社会组织更健全。优化体育社会组织结构,提升组织活力。到2025年,实现体育社会组织“1+30”模式(1个体育总会+30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镇(街道)备案体育社会组织“1+10”模式(1个体育总会+10个体育类社会组织),每个“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组建体育社群不少于8个。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布局

1.推进体育场地设施提质增量。对照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建设要求,加快实施公共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谋划启动桐乡市体育场建设,推进邻里中心系列、开发区(高桥街道)文体中心等项目建设。编制完成《桐乡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系统梳理和布局全市重大体育场馆与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工作。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不少于0.3㎡/套配建室内体育健身用房或不少于0.9㎡/套配建室外体育健身场地标准,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加快老旧社区(小区)体育设施的有机更新,推进城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有效开发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积极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探索“公园绿地+体育”、“廊道+体育”等模式,持续推动公园、绿地、沿河、沿路等区域的体育设施嵌入,谋划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城市口袋公园等建设体育设施,大力推动健身步道、骑行绿道等建设,提升全市公共体育场地供给。到2025年,力争全市70%的镇(街道)达到省体育现代化镇(街道)标准,新建村级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足球场(笼式足球场)、村级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等100个以上,新增健身步道150公里以上,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10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桐城委<桐城集团>、开发区、各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管理。创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场馆专业化运管,鼓励各类体育场馆运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市全民健身中心运管模式,推进市全民健身中心智慧化建设,实现快捷服务、便民服务、硬件改造、公益服务、运营管理、环境改造、文化氛围、智慧场馆等功能场景。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持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百姓健身房星级评定制度,推进智慧健康与健身场馆融合,促进体医和体养结合发展。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体育场馆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活动场所和健身设施。强化财政对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的经费支持,提高体育设施的完好率。建立公众评价监督机制,引导市民对各体育场地设施开展“好差评”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桐城委<桐城集团>、开发区、各镇<街道>)

3.提升体育场地设施智慧化水平。迭代政务服务和管理系统,梳理整合体育业务,实现体育管理“掌上办”“一网办”。健全公共体育“一站式”服务应用,实现全民健身服务“一张图”。推进体育健身场所智慧化工程建设,加快体育场馆数字化提升,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场景体验全覆盖,同时推动体育公共数据与嘉兴市的对接联通。实施“社区运动家”标志性工程,建设100家左右,完善“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服务平台内容,为居民提供多元化运动健身服务功能,实现供给对象全覆盖、供给主体多元化、供给内容精准化、过程成果数字化、管理方式社群化。建成体育训练一体化管理应用,提高竞技训练全周期、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打造体育赛事“一站式”服务应用,以数字化提升赛事服务水平。建设体育产业数字化管理应用,发挥数字体育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加快推进赛事管理服务、体育人才管理服务等数字化管理。围绕办赛、参赛、观赛,打造全市体育赛事管理系统并接入文化和旅游大数据中心,实现办赛参赛、赛事查询、售票观赛等场景“一站式”服务。围绕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职业生涯全事项,推进体育人才管理服务系统,推进运动员、教练员生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数据办、市教育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二)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落实体育社会组织强基工程,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市级“1+30”模式、镇(街道)“1+10”模式构建,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稳步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独立运行,不断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水平。积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健康指导,引导扶持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等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规范化发展。到2025年,新增市级体育协会组织8家,新组建“运动家”体育社群500个,3A级以上的体育社会团体覆盖率达到65%,每万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数量达到20个。(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2.优化健康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推进全民健身“两员”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委员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育工作,推进社区医生与全民健身“两员”交叉培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体育指导常态化机制,推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广场,普及健康理念、健身方法、运动技能,提高群众满意度。到202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率达100%,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2000名,指导服务率达40%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3.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工作机制。完善全市体质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为不同人群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推广个人运动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到2025年,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实施《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指数。加快推进“体医融合”体质测试站点建设,形成体医相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国民体质合格率。(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三)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培育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丰富健身服务供给,围绕“健康桐乡”建设目标,遵循“大型示范、小型带动、特色引路、品牌点亮”的原则,持续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群众体育活动。确保每年举办重要赛事活动50场以上,其中具有地方特色和广泛参与的群众性品牌赛事活动不少于4项、每2年举办8个(含)以上项目的综合性运动会1次,“五联赛”在原有基础上提质扩容,基本实现群众身边“年年有创新、月月有赛事、天天有活动”。统筹各类人群体育均等化公共服务,重点普及妇女、儿童、残疾人、职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化开展,制定实施重点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到2025年,全市形成2个以上具有桐乡特色的群众品牌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开发区、各镇<街道>)

2.大力培育桐乡赛事品牌。推进体育赛事现代化治理,逐步完善各类体育赛事名录库。着力打造赛事集聚县,大力发展体育赛事经济,高质量办好中国·桐乡马拉松赛、中国·桐乡健美健身公开赛等具有影响力的赛事,持续谋划打造国际品牌赛事,促进赛事赋能城市,形成城市赛事品牌效应。依托市全民健身中心,积极举办或承办全国乃至世界体育赛事活动,每年组织引进重大商业体育赛事1-2项,进一步扩大赛事影响力。着力推进全民体育赛事活动培育,全力打造桐乡品牌特色的体育赛事系列活动,每年组织举办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2项及以上,单项体育赛事活动4项及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

3.探索多元办赛主体新格局。扶持引导线上赛事活动发展,依托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组织方式,推进居家健身常态化开展。推进赛事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赛事扶持激励机制,优化提升体育赛事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样化运营模式,完善以市场化为主的办赛机制。广泛依托社会力量,通过赛事活动购买服务、市场推介、信用委托等方式,开放办赛,拓展赛事活动发展新空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创新政府采购社会服务模式,充分调动各镇(街道)、部门、社会体育组织等多元主体积极性。(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

(四)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

1.深入实施体教融合发展战略。完善全面育人的体教融合机制,实施青少年体育“春苗工程”,合力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保障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50%以上。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创新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业余训练模式,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构建体育后备人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培养模式。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充分挖掘学校体育资源,优化运动项目,完善业余训练点布局,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广泛开展普及体育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每学年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等体育活动。到2025年创建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所、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1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深入实施体医融合发展战略。坚持大健康理念,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依托医疗机构和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运动促进健康的服务与指导,推行“签约医生”、“家庭医生”等医务人员运动健身知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科普知识的交叉培训。结合“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建设,积极推动社区体育与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相结合,打造集健康自测、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科学健身指导等为一体的健身健康机构,开展健身与健康指导、咨询、服务。通过疾病筛查、运动干预等方式,建立信息化为基础的慢性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3.深入实施体旅融合发展战略。完善体育旅游联动、融合的工作机制,大力推动体育与旅游融合,推进“体育+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全市各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片区等,建设完善相关体育设施,开发优秀体育旅游融合项目,打造具有全国知名度的体育旅游目的地、精品线路、精品景区,培育体育农业休闲、体育赛事旅游集聚区,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积极推动体育与教育、卫生、旅游、养老等事业融合发展,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绩效,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比例,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

(三)加大宣传引领。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实施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全民健身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全民健身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指导督查。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督查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监督指导,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邀请市民对当前体育设施、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服务进行评价,为全民健身发展水平的评估提供依据,确保全民健身计划各项任务得到有效实施。

(五)加强人才引育。充分发挥体育人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制定完善各类体育人才表彰奖励办法,奖励为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创新体育人才招引保障机制,加大国内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招引力度,培育一批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国家级及以上优秀裁判员,将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引进培育纳入市级人才招引政策中予以激励保障。


桐政发〔2022〕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