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向受委托村社区提交身份证填写救助申请表;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即办
村社区具体办理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情形的进行受理
填写救助申请表录入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
核查
3个工作日
社会救助专职社工
入户调查,补充完善材料
进行入户并完善平台信息
初审
2个工作日
镇街道工作人员
提出初审意见
出具初审意见
公示
7个工作日
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
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民政局
审核审批
5个工作日
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定
符合条件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确定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
公布
公布相关认定结果并发放相关救助金
转送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具体经办人员
依据各个部门的相关政策
根据具体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