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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22-133739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6-13
组配分类: 社会救助信息 文件编号:
社会救助流程

发布时间: 2022-06-13  13:32 来源: 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向受委托村社区提交身份证填写救助申请表;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即办

村社区具体办理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情形的进行受理

填写救助申请表录入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平台

核查

3个工作日

 社会救助专职社工

入户调查,补充完善材料

进行入户并完善平台信息

初审

2个工作日

镇街道工作人员

提出初审意见

出具初审意见

公示

7个工作日

镇街道工作人员

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

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民政局

审核审批

5个工作日

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认定

符合条件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确定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

公布

即办

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办理人员

公布相关认定结果并发放相关救助金


转送相关部门

即办

相关部门具体经办人员

依据各个部门的相关政策

根据具体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