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公开目录 > 开发区(高桥街道)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4005095/2022-139828 发布机构: 开发区(高桥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12-30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开管〔2022〕161号
关于公布开发区(高桥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16:19 来源:开发区(高桥街道) 浏览次数: 打印

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等4部门《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民基〔2022〕103号)文件及桐乡市民政局、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桐乡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桐民〔2022〕143号)文件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共卫生委员会),作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组织架构

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为:主任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也可由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可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兼任;成员可由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以及退休医务人员等组成。

二、基本职责

组织居民做好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协助提供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包括: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培育、引导公共卫生领域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在卫生健康部门支持、指导下,协助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综合整治、卫生清理、殡葬管理监督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居民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居民群众、群团组织、经济和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开展爱国卫生等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群众关于改进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

经前期部署,并指导村(社区)组建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现将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附件: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名单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