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307Q/2023-105700 | 发布机构: | 桐乡市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3-17 |
组配分类: | 养老服务 | 文件编号: | 桐民〔2023〕19号 |
关于转发《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方案(V1.0)>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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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民生实事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居家社区养老需求、有效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和便于照料中心长效运行。现将《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方案(V1.0)>的通知》(浙民养〔2023〕30号)文件转发给大家,望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文件要求,请各镇(街道)负责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相关工作,争取在6月底前完成安装任务。在验收合格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实施配置智能服务终端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给予每个5万元补助。 附件:1.桐乡市21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任务落实清单 2.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方案(V1.0)>的通知》 桐乡市民政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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