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46F/2023-106256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2-14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农〔2023〕8号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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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桐乡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是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镇(街道)要落实农村审计工作专项经费,解决好审计人员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二、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镇(街道)要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于3月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可采用直接审计、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和市级审计等方式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按照五年二轮审,发生重大信访事项和村干部离任必审的工作要求,重点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承包租赁转让等合同签订履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分配使用、农村债权债务、村集体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审计监督,2023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村名单见附件1。 三、注重质量,确保实效。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审查和核实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要有规范的文书格式,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结果应向被审单位全体成员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按照“立知立行,立知立改”的要求,认真查找剖析审计整改问题的根源,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对整改过程中好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加大推广力度,确保整改成效。 各镇(街道)于每月25号前报送村级审计活动进度月报表(附件2),11月底前将本镇(街道)审计情况形成书面总结,连同各村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一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入档,无审计报告的视为未作审计,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1.桐乡市2023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村名单 2.村级审计活动进度月报表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4日
桐乡市2023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村名单
附件2 村级审计活动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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