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188/2023-107402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5-17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桐教〔2023〕102号 |
关于同意设立桐乡市桐星幼儿园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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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惠、罗运传: 你们拟设立桐乡市桐星幼儿园的申请及设立情况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桐乡市桐星幼儿园。 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校名称:桐乡市桐星幼儿园,办园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稻乐路393号。 二、学校性质:民办幼儿园。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幼儿园。 四、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五、办学规模:8个班。 六、办学要求:学校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 请你单位认真按照民办学校的申办程序,取得办学许可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办学许可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6日,请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桐乡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