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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188/2023-107402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5-17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桐教〔2023〕102号
关于同意设立桐乡市桐星幼儿园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17  15:53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罗惠、罗运传

你们拟设立桐乡市桐星幼儿园的申请及设立情况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桐乡市桐星幼儿园

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校名称:桐乡市桐星幼儿园,办园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稻乐路393号。

二、学校性质:民办幼儿园。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幼儿园。

四、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五、办学规模:8班。

六、办学要求:学校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

请你单位认真按照民办学校的申办程序,取得办学许可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办学许可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6日,请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桐乡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