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钻戒不慎遗失 热心市民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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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结婚钻戒不到1小时就弄丢了,这可急坏了失主陆先生。而就在他急得团团转时,好心人杨林亚着急地向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报警求助,说自己捡到了一枚价值15006元的钻戒,希望警方帮忙寻找失主。 5月21日18时52分左右,杨林亚和丈夫、孩子在吾悦广场吃完饭,准备骑共享电单车去凤凰湖。就在这时,挂在车上的一个袋子,吸引了杨林亚的注意。 包装袋内除了钻戒,还有一张钻戒的购买发票,上面写有钻戒品牌、价格、克拉数等相关信息。“发票显示这枚钻戒价值15006元,刷卡时间是18时20分左右,而我捡到钻戒的时间是19时左右。”杨林亚说。 于是,杨林亚一家便在原地等待了一会,看能不能遇上失主。“应该是小伙子的求婚戒指,上面还有一个小姑娘的签名,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人来,我们就报了警。” 接警后,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辅警沈云斌、祝振杰立即赶赴现场。恰巧此时,辅警沈云斌接到了同事打来的电话。 原来,失主陆先生也在同步求助警方,寻找自己这枚不慎遗失的钻戒。 “当时我把袋子挂在共享电单车上,准备去扫码,结果扫了两次,都显示‘车已被占用’,于是我就换了一辆车。”陆先生说,过了十几分钟后,感觉手上空荡荡的,这才反应过来钻戒丢了。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傍晚6时58分,就在陆先生匆匆赶回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时,杨林亚一家还在附近等待失主,但是彼此都没有注意到对方,就错过了。不过,好在有警方的“牵线搭桥”,钻戒才能物归原主。随后,陆先生提供了自己购买钻戒的凭证,经过信息核对,民警确认杨林亚捡到的这枚钻戒就是陆先生所购买的。 记者了解到,这枚钻戒是陆先生买给女友准备下半年结婚用的。钻戒失而复得,陆先生十分开心。“钻戒不见了,我非常着急,真的非常感谢他们,希望他们每天都开开心心。” “杨林亚拾金不昧,第一时间报警,也给她的孩子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民警朱越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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