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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483002559924T/2023-108064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6-12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文件编号: |
2023年桐乡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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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四个最严”,突出数字化改革引领,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舆情,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环节 一、落实党政同责,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桐乡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分工清单》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和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健全包保机制。严格执行“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制度,包保关系建立率、承诺书签订率、督导完成率动态保持在100%。加强督查,确保包保责任落实、督导问题闭环,推动形成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 (三)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各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考核评议。对各镇街道、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实行督查考核通报,并纳入食药安全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助力食安创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一)助力嘉兴示范创建。助力嘉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围绕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全面有序助力创建工作,着力抓好六大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六大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夯实食品安全各领域基础。 (二)强化跟踪评价。做好省食品安全市跟踪评估、动态管理,对上级暗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处理,确保创建成果不滑坡,为嘉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扎实基础。 (三)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深化星级食安办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已命名三星级、四星级食安办的管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食安办分类管理成果。2023年计划培育五星级镇(街道)食安办2家、四星级4家。 三、深化抽检分离改革,完善抽检核查闭环处置机制 (一)高效组织实施抽检计划。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计划抽检监测2550批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率2%以上(不包括餐饮具)。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重点隐患企业随机抽查、对不合格率高、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和地区提高抽检比例。针对重要节令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网络订餐、百姓点检等制定专项抽检计划。强化地产食品源头管控,依托“浙食链”开展链上点检,实现地产在产企业100%全覆盖抽检。 (二)构建基层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定期梳理分析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数据,形成重点风险隐患清单。成立市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食品抽样、风险研判、核查办案专人专管,建立“一中心三队伍”组织架构,在食品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等设立5家监测站,形成市、镇街道和社会力量三支队伍协同的风险预警网络。形成食品抽样、数据汇集、风险研判、风险预警、核查办案、综合治理线上线下“六位一体”的食品抽检一体化工作体系,有效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建立高效协同核查处置机制。完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联动机制,理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闭环管理流程,明确食品抽检、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协同配合、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建立抽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执法、法规协同配合、分工合作新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衔接,提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效能。开展民生领域“亮剑2023”和“铁拳”行动,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全市核查处置率达100%, 80天办结率90%以上。 (四)建立承检机构质量管控体系。推动机构建立内部“五分离”工作机制,突出食品“抽、制、检、审、批”,落实好“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大力推进食品承检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对连续或反复出现工作质量差错、恶意低价竞标、蓄意谋取不当利益、故意弄虚作假的承检机构,加大惩戒力度,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开展监管和帮扶并举工作制度。科室和属地及属地市场监管所(分局)联动配合,切实做好我市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和帮扶工作,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闭环治理,有效消除食品风险隐患,确保两个责任落地见效,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精准梳理监督抽检连续两年以上不合格或一年内2批次以上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企一策”加强线上和线下帮扶指导。成立技术帮扶专家组,对重点企业的生产工艺、操作规范、台账记录、食品标准、出厂检验等各个环节,并结合历次抽检报告、整改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排查和分析,实地帮扶重点企业消除风险隐患。 四、拓宽宣传渠道,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百姓点检”、“反餐饮浪费专项文明行动”、公众开放日、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打造社会共治平台。不断壮大社会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社会监督员的实际行动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协助监管,实现第三方服务全覆盖,开创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三)食安保险提质扩面。在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重点领域实现食品安全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保,让保险成为守住风险底线的重要辅助力量。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环节 一、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1.指导企业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把《桐乡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到每家企业。 3.细化制定每家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实现定人定岗定责;指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持续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各项工作制度的具体落实,及时填报率100%。督促企业加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保持 100%。 4.加强对“两员”的培训考核,督促落实好企业自身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两员”抽考合格率、覆盖率均达10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 100%,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 50%以上。 5.每季开展一次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履责报告活动,持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6.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真查、实改,对各地日常监督检查质量开展抽查。 二、深化智慧监管,推进“浙食链”扩面提质 1.巩固“阳光工厂”建设成果。在产应建食品生产企业实现“阳光工厂”全覆盖,新取证企业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阳光工厂”建设。对照《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和应用评价标准》要求,随机抽取 50%的“阳光工厂”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维护,让食品生产过程更“阳光”。 2.推动“CCP 智控”提质扩面应用。运用省市局迭代升级“CCP智控”应用规则、算法、模型等功能,推动特殊食品、乳制品、肉制品、固体饮料、包装饮用水等企业加强采购验收、生产控制、出厂检验、运输交付等关键环节管理,落实风险识别、管控和闭环责任。大力推进场景应用扩面工作,高标准运用 “CCP 智控”2.0 版实施关键控制点风险监管。 3.加快推进 GM2D 赋码应用。按照“赋码上链一批、培育成熟一批、广泛储备一批”目标,贯通生产、流通、物流、消费四大场景,分类分步推进在产企业重点产品转码、赋码、用码和管码工作,努力构建加工品种样样赋码、仓储物流码码关联、消费结算时时追溯的数字化应用新生态。年度在产食品生产企业主要品种由一维条码向二维码进行转码,转码率达100%。培育1家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在线喷码或预印制后关联技术,对预包装食品实体赋单品码或批次码,并与箱码进行“码码关联”,实现有效管理。 三、聚焦风险治理,深入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贯彻“严”的主基调,依照上级局统一部署、地产食品隐患排查“三张清单”的结果,开展重点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攻坚行动。 1.炒货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坚持真查实改,建好风险隐患治理“三张清单”。重点关注近三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问题频发以及受过行政处罚的炒货生产企业。实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食品安全自查率达100%,发现风险报告率达100%。 2.粽子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原辅料、生产过程控制为重点,紧盯企业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杜绝我市“金名片”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3.配合做好杭州亚运会供会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按照杭州亚运会组委会食材供应要求,高标准落实对供会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4.高风险食品风险隐患治理行动。围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以及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预制 调理肉制品、熟肉干制品)、食盐、蜂产品、食用植物油、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品种,深化风险隐患治理“三张清单”,扎实开展地产食品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 5.加大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减少不合格产品批次。对一般风险企业,运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日常检查。对问题线索等企业,开展不预先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行程和检查内容的飞行检查。对特殊食品以及高风险大宗食品企业,采取“体检诊断”方式实施体系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开展对连续二年以上或一年内2批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四、扎实做好省民生实事项目 1.食品小作坊“五化”建设。以“小而精”、“小而优”为目标,以“五化”建设为抓手,对食品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使我市食品小作坊全面提质。培育4家实施“5S”现场管理的食品小作坊,打造4家具有浙江区域特色、文化底蕴、工艺传承和独特魅力的文旅化食品小作坊。 2.扎实做好省民生实事“2023年山区26县和农村阳光食品小作坊创建”工作。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市监生[2023]1号)的相关要求,按照超额 10%制定目标任务数。根据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任务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一坊一策,以环境卫生、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等内容作为改造提升重点,细化改造单元、倒排时间进度、梳理改造需求、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改造资金,确保9月底前完成省局下达11家创建任务。 五、全力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加强培训、以查代训,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监管队伍能力。积极参加上级局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务院食安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促进检查员队伍的建设,以检查员队伍的建设促进“规定”和“两个责任”落到位。 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集聚化与许可服务便利化 1.开展食品生产许可“提前介入”服务举措,促进和保障食品产业健康安全发展。在落实省局食品生产许可便利化改革的基础上,推行食品生产许可“三个提前介入”服务举措,即提前介入食品生产企业选址,排除周边污染源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提前介入食品生产新业态、招商引资项目、高端食品产业(特别是外资企业)落地,开展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对接服务;提前介入企业设计施工阶段,提供厂区功能布局、生产工艺流程与设备布局等设计图纸审查服务,开展施工现场跟踪指导,确保生产场所科学规范、布局合理,促进和保障食品产业健康安全发展。 2.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集聚化,支持和引导县域食品园区建设,鼓励和拓展园区企业共享实验室建设。 七、深耕两项应用,提升治理效能 1.“浙食链”应用提质贯通扩面。聚焦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以校园食材配送单位、大中型食品批发经营者、大型商超等为重点主体,以进口冷链食品、乳制品、桶装水、食盐、肉类、牛蛙、豇豆、韭菜、鳊鱼、黄鱼等10类高风险食品品种和杨梅、桑葚两类季节性品种为重点品种,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商超、农贸市场、配送单位等上下游经营者在市场端将食品报备赋码入市、扫码,推进追溯信息自动流转,逐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持续深化大中型流通环节食品冷库企业(库容量大于500立方米)接入食品冷链风险智控系统,抓好第三方冷库网上备案。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不符合保证食用农产品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老旧冷库等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支持建设封闭式装卸站台,并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温湿度监测设备。聚焦亚运,鼎力护航亚运食品安全保障。 2.“GM2D”应用提质贯通扩面。深化“浙食链”扩面贯通应用,努力构建加工品种样样赋码、仓储物流码码关联、消费结算时时追溯的数字化应用新生态。一是推进全市6家大型商超浙产食品销售品种转码,转码率达90%以上;二是推进商超GM2D二维码扫码解析插件应用,全市累计商超GM2D二维码扫码解析插件应用100家以上;三是通过订单码进行商品交易的企业累计达100家以上,订单数量超4000笔;四是推进市场主体赋码。加强外省入浙产品或进口产品的源头赋码管理,提高外省入浙产品或进口产品按品类或批次的源头赋码率。 八、实施两个创建,提升规范水平 1.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指导农批市场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桐乡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评价工作,建成数字治理、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安全高效的农批市场。 2.实施“快检一件事”集成改革。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快检实验室建设,完善快检硬件标准、操作指南、人员培训和方法验证,提升快检技术能力,做到食用农产品潜在风险的早发现、早处置。运用数字化技术推动实现农贸市场检测标准化、渊源数字化、管理规范化。协调市场合同处通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打造“数字检测室”,提高监管靶向性。配置新型快速检测仪,在原农殘、氨基甲酸酯类、双氧水等8项检测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腐霉利、克百威、毒死蜱、氧氟沙星、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盐酸克伦特罗等8项食品安全高风险因子检测项目。检测结果上传至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形成快检信息“数据池”。 九、深化两项行动,精准专项整治 1.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店和社区团购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社区生鲜门店和社区团购等食品安全规范化治理。摸清社区生鲜门店主体情况,规范社区生鲜门店布局与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管理,提升社区生鲜门店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社区团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社区团购前置仓监管,保障社区团购食品质量安全。聚焦重点品种监督管理。持续加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销售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销售散装食盐、工业用盐、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等违法行为。推动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配合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长江禁渔 打非断链”、“一打三整治”等专项行动。 2.深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收官行动,联合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持续强化监督检查,行动部署、风险排查清单、问题治理、制度落实等情况,总结评估“治控促”创新举措和亮点成效,完善食品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长效机制。落实粮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以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单位和场所,对粮食产品是否具有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是否有重金属超标等被污染粮食、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等粮食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防控粮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深化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改革。持续开展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和水产类风险隐患源头传导机制建设,通过检测不合格数据集成应用或靶向检测主动管控等有效方式,对被检出使用禁限用药物或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源头责任传导,实现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发现、处置和责任传导闭环管理。 十、强化两大监管,压实主体责任 1.压紧压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实施食品销售营商环境优化工程。按照“最多跑一次”“证照分离”等改革要求,继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压减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至 8 日。加强电子许可证和“多证合一”管理。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和小食杂店“多证合一”管理,指导各地强化经营许可管理,进一步提高电子许可证覆盖率和新办许可电子档案建档率。全面推进食品销售主体标签标识。按照食品销售主体业态及经营形式,对食品销售主体进行全面标签标识。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 100%,“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执行率达 90%以上。 2.开展主体责任技术评审与体系检查及跟踪督办。开展企业主体履责评审,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纳入年度培训考核计划,“两员”抽考合格率达到 100%。开展食品安全体系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以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经营条件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为重点,对食品销售者进行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全方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接受省局组织的主体责任技术评审与体系检查,及时督促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企业对发现的个性、共性问题进行整改到位,防止普遍性问题反复发生,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餐饮监管环节 一、聚焦数字化,“开发智治平台,深化各大场景”,全面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一)深化外卖在线应用。加大《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一批不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不使用外卖封签和从业人员不佩戴口罩等违法行为;加大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规范“阳光厨房”不在线、违规抓拍闭环处置;加大商户端激活使用的培训,统筹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第三方协管服务等力量,扩大商户端规范使用的覆盖面。 (二)加强协同保障监管重大活动保障监管。深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应用,完善餐饮服务安全保障规范,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各类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强化基础数据动态管理。持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三小一摊”数据库清理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主体退出机制,确保数据底数真实、有效。 二、聚焦民生,“规范操作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全面强化系统治理能力 (一)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结合春秋季学校开学检查,对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学校加大投入推进软硬件双提升,巩固学校食堂量化等级消“C”成果;加快推进“阳光厨房”AI抓拍、物联感测的安装和应用,实现中小学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全覆盖。 (二)打造高品质“阳光餐饮街区”。发挥街区管理主体自治的作用,推动商圈自治、企业自律、社会共治高效协同治理;推行“一码聚合”,引导经营者实现“主体自治”,助推消费者实现“公众参与”,协助监管者实现“监管有力”。加大后厨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力度,打造地面、墙面、顶面“三面光”,厨房不锈钢化的干净、整洁、亮堂的厨房,全面提升后厨硬件条件。试点运用“阳光餐饮街区”系统,按照一店一应用、一街一场景推进街区数字化治理能力,街区数据统一接入“阳光餐饮街区”系统。 (三)加速推进农村家宴转型提升。继续推进农村家宴“阳光厨房”建设,既有116家农村家宴中心实现“阳光厨房”全覆盖。对标《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标准,对已建成的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到位。继续以“七化”为路径,引导建立一批家宴预订、套餐选购、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管理团队,做大做强农村家宴产业,力争引导每镇(街道)成立农村家宴产业化公司1家。 三、聚焦风险,“强化风险管控,狠抓隐患治理”,全面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一)抓好集体用餐配送及连锁餐饮系统性风险管理。开展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及餐饮连锁企业进行全面排摸,建立企业名录库和基本信息库,明确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指导企业导入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针对经营不规范、内部管理水平落后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督促餐饮企业制定企业质控标准规范,定期开展企业内部门店自查自评,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引导企业规范化健康发展。 (二)抓好餐饮食品本源性风险管控。建立风险研判机制,结合抽检检测、日常监管、舆情报道等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研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和组织专项治理,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强化重点风险隐患治理,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加大火锅食品、餐饮自制食品、餐饮具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严查不合格问题食品,确保问题处置闭环管理。提高餐饮人员素质水平,开展线上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和监督抽考,实现获证餐饮企业人员食安培训全覆盖,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全覆盖,切实提高餐饮企业内部质控水平,切实防范风险。 (三)抓好食源性事件风险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全系统食源性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规范化流程分级培训,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质量。加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舆情线索,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工作。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组建成立餐饮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